国家能源局关于2012年公务员录用面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2012-02-10来源:国家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

各位面试考生:

根据国家公务员局部署,结合我局实际,我们对2012年公务员录用面试工作已作出安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试方式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和专业科目考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根据报考职位,将考生分成若干小组进行面试,面试顺序通过抽签确定。对于缺考职位,按照国考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二、面试时间、地点及体检安排

(一)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为2012年2月26日(星期日),其中专业科目考试时间为上午8:30—11:00,结构化面试时间为下午1:30—19:00。面试地点为国家发展改革委机关中配楼二楼、三楼会议室(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38号)。面试考生上午请于7:40前到达国家发展改革委正门(北门),下午请于12:40前到达国家发展改革委正门(北门),乘车路线图见附件。

(二)体检安排。体检时间为2012年2月27日(星期一)上午8:00—11:30。请全体考生于2月27日上午7:30前在国家发展改革委北门集中统一前往体检地点。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饮酒和熬夜,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请空腹。

三、面试确认及报名资料补充

(一)面试确认。参加面试的考生务必于2月18日17:00前通过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进行面试确认。拟放弃面试资格或因故不能参加面试的考生,请务必于面试一周前告知我们。

(二)报名资料补充。在面试确认时,请尽可能详细补充个人信息,如信息与报名不一致,请书面说明原因。考生对报考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录用考察时,我们将对有关情况做深入了解,如发现报考信息失实,将取消被录用资格。

四、考察人选确定

根据考生国考笔试成绩(占50%)、结构化面试成绩(占35%)、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占15%)加权后的综合成绩,并参照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录用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比例达到1:3及以上的,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考察人选;比例低于1:3的,考生面试成绩达到当天面试考官组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作为考察人选。

五、其他事项

1、考生需携带的证件、材料。面试时,应届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学生证;社会在职人员需携带学位、学历证书和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留学回国人员需携带留学回国证明和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以上资料请同时准备复印件一套,面试当天提交工作人员。此外,请携带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背后注明本人姓名和报考司局。

2、行程安排。京外考生需在北京停留1周左右的时间,请提前安排好行程,注意交通安全,交通、食宿费用由考生自负。面试工作开展期间,请务必保持本人手机联络畅通。

3、咨询电话: 010-88653619/88653419

传真电话:010-88653420

联系人:赵莉、王嘉

补充个人信息邮箱:zhaoli@ndrc.gov.cn

请考生关注国家公务员局和国家能源局网站,我们将及时发布考试录用相关信息。预祝大家取得好成绩!

附件:乘车路线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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