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邮政局机关2012年公务员录用面试公告
2012-02-06来源:国家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有关规定,现将国家邮政局机关面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试人员名单

职位名称 职位代码 准考证号 姓名 进入面试最低分数线
政策法规司规划工作主任科员以下 0401001001 903142226226 董碧淳 106.7
172141171529 郭志忠
172170921115 徐东生
119131031817 覃应南
119122108804 韩超
 
政策法规司科技与标准工作主任科员以下 0401001002 172170311101 徐云 109.9
172170171809 孙悦
172132285830 黄红军
172170531810 乔庆刚
172170591804 朱振焱
 
普遍服务司邮票处主任科员以下 0401002001 172131060910 曹毅 108.1
172170170709 刘琪
172170081508 陶冶
172151033207 顾芹
172170542311 耿烨炜

二、面试时间

面试职位 职位代码 面试时间
政策法规司规划工作主任科员以下 0401001001 2月22日上午9:00
政策法规司科技与标准工作主任科员以下 0401001002 2月22日下午1:30
普遍服务司邮票处主任科员以下 0401002001 2月24日上午9:00

请参加面试的人员于面试前40分钟到达面试地点,逾期不到将取消面试资格。

三、面试地点

国家邮政局办公楼5层会议室(北京市西城区北礼士路甲8号,西直门地铁D口向西走150米中仪大厦南侧)

四、确认方式

请进入面试的人员于2月13日前进行面试确认,并将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开具的报名推荐表复印件)和工作经历证明复印件于2月16日前寄达国家邮政局人事司三处。确认方式为同时发送短信和电子邮件确认(短信和电子邮件的主题请填写为“考生姓名+报考职位名称+确认参加面试”)。逾期未进行面试确认和邮寄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将按照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排名顺次递补本职位后续人选参加面试。

五、报到时请携带本人如下材料

1.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报考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开具的报名推荐表);

3.考生报名登记表(报名登记表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下载打印,并粘贴照片);

4.所在单位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可在体检或考察阶段提供);

5.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如工作经历证明、党员证明、外语水平证明)。

考生所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者有关材料的主要信息不实、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及录用资格,并上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

六、其他事项

1.考生面试期间的食宿费用自理。

2.各职位录用计划数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比例达到1:3及以上的,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1:1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录用计划数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比例如低于1:3的,考生的面试成绩应达到75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考察。

联系人:杨志、朱佳鹏

联系电话:010-88323132,010-88323154,13693190772

电子邮件:yangzhi @post.gov.cn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北礼士路甲8号,邮编:100868

国家邮政局人事司

二〇一二年二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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