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2012-02-03来源:国家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

根据中央组织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有关规定,现将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中央编办)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加面试考生名单

中央编办2012年度计划考试录用公务员4名,根据考生的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按照计划录用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5的比例,确定李磊等20名考生参加面试,具体名单如下(按职位代码和准考证号排序):

职位名称 职位代码 面试最低分数 准考证号 姓名
事业单位改革司一处主任科员及以下 0101001001 117.2 961137090101 李磊
961170320712 李大彬
961170992024 彭宇
961171021018 段艺平
961171401324 张志强
监督检查司二处主任科员及以下 0101002001 114.4 961132360312 陆云刚
961139332104 陈义峰
961139600525 陈吉兵
961141100918 朱明明
941141201915 梁永刚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三处主任科员及以下 0201003001 115.3 961142050204 马良
961170221702 陈葭
961170580505 李佳妮
961171231921 贾茹
961171380201 王晓林
研究中心三处主任科员及以下 0201004001 113.1 961123000526 尹雄生
961132351906 孙昕
961137033008 刘红云
961151023019 黄海军
961170910816 冷泉

二、面试确认

请准备参加面试的考生填写《个人基本情况表》(见附件),并于2012年2月13日前将《个人基本情况表》和本人1寸证件照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到zbbrss@163.com邮箱进行面试确认。未确认的考生,将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电子邮件标题统一为“×××确认参加面试”,电子相片文件名为本人姓名。

三、体检和考察

按照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原则生成考生综合成绩。各职位综合成绩排在前2名的考生参加体检。符合体检标准的,考察各职位综合成绩第1名的考生。

四、时间、地点

1、面试于2012年2月26日在中央编办机关举行;

2、体检于2012年2月29日在国家公务员局指定的体检医疗机构进行;

3、考察于2012年3月进行。

五、注意事项

1、考生填写个人基本情况表时,要求准确、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为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2、请考生于2012年2月26日上午7:50前到中央编办机关办公楼集合签到,不能按时签到视为弃权。

3、请考生参加面试时携带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1寸近期免冠彩照2张。

(4)有关基层工作经历的证明,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

(5)其他材料:考生身份为在职人员的,需提供工作证复印件和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证明,证明中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办公电话。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证明。

考生身份为待业人员的,需提供待业证明(由档案所在街道或人才中心开具,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开具证明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考生身份为留学回国人员的,需提供留学回国证明和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考生身份为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项目人员的,需提供由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复印件。同时需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四、中央编办地址及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四南大街85号。乘坐地铁可由5号线灯市口站下车后向北300米即到。

联系电话:010-52818322;52818392

联系人:李松;孙大为

附:个人基本情况表

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人事司

2012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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