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三学社中央201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2012-02-03来源:国家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

根据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201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的有关要求,现将九三学社中央201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安排

(一)、面试人员名单

职位名称 准考证号 姓名 职位面试最低分数
社会服务部经济处主任科员及以下 919121120912 闻颖 119.1
919139330725 赵国威
919132286415 储伟杰
919121111117 刘洋
919133144306 薛锋
研究室调研处主任科员及以下 919170290820 宋青 117.8
919170541021 王月
919144041719 吴坚
919170561510 段正初
919114061623 王晶

(二)、面试时间:2012年2月23日(星期四)上午9时开始,所有参加面试的考生上午8时20分前报到,截至8时50分,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请考生根据时间安排好行程。

(三)、面试地点:九三学社中央委员会机关办公楼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万柳万泉新新家园14号(万泉小学对面)

附近交通:可乘公交74、482、563、特5、特10、运通108路至稻香园站,或乘公交534、539、611、634路至万泉路北口,或乘地铁十号线至巴沟站。

(四)、考生请于2012年2月15日前将以下材料寄至九三学社中央办公厅人事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万柳万泉新新家园14号,邮政编码:100089):

1、身份证复印件、准考证复印件、社会在职人员的工作证复印件、应届毕业生的学生证复印件。

2、社会在职人员需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和大学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需所在学校的报名推荐表(加盖公章),待业人员须提供由户籍所在地居委会、社区、街道、乡镇或相关劳动社会保障机构开具的待业证明。

3、报名登记表(贴好照片)。要求信息准确,时间连贯,个人学习、工作经历详实。

4、个人工作学习所取得成绩和荣誉的相关材料及证书复印件。如有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发表的专业论文,请将复印件随其他材料一起邮寄至我单位。

5、“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四类人员,需提供相应的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复印件。

面试材料如不能及时报送请联系我单位说明情况,否则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考生所提供的证件、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对于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的考生,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或录用资格。

(五)、面试时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原件备查。

请所有考生于2月15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确认是否参加面试。未确认的考生,经进一步核实后,将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如放弃面试,请在面试前5天与与我单位电话沟通,对随意放弃面试的考生,我单位将视情况上报给公务员管理部门。

二、体检和考察

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和体检对象。综合成绩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考生可于面试结束后两日内上网查询本人面试成绩。体检与考察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010)82553532

电子邮箱:brs@93.gov.cn

九三学社中央办公厅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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