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宣传部2012年度考录公务员面试公告
2012-02-02来源:国家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网

一、 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

面试时间 姓名 准考证号 报考职位代码 所报职位入围最低分数线
2月22日 杨帆 905134010122 101001001 111.4
关一斐 905141200421 办公厅
潘大伟 905139675014 经费会计核算
曹相函 905133233322  
唐尉杰 905171151104  
2月22日 刘林 905171400913 101001002 113.3
李祥磊 905170221618 办公厅
白鹏伟 905114030111 综合文电处理
郭成文 905170261409 (大学生村官)
钟远征 905171401021  
2月22日 解强 905133054118 101001003 108
李海峰 905132362504 办公厅
张海芳 905141201121 综合档案管理
方志田 905141201101  
戚柏兴 116170531126  
  (调剂)    
2月23日 黄俊 905133063514 101002001 122
崔英波 905137041814 理论局
徐静 905141201624 理论教育与研究
吴文娟 905171402830  
冯文花 905137083113  
谢祥 905153110730  
2月23日 许海峰 905142056616 101004001 123.7
周祥 905134011529 宣教局
林臣波 905133065706 综合文秘
姜虹 905171210409  
刘蕴锋 905131091404  
2月23日 罗柯 905141170716 101005001 119.5
周伟娜 905139020306 改革办
高建 905121332408 综合协调联络
刘康康 905136033527  
张臻 905141202621  
2月24日 杨洁雄 905170441729 101007001 121.3
李跃光 905132300612 中央文明办调研组
栾海宁 905141101620 综合调研
2月24日 刘东辉 905142056911 101007001 121.3
  中央文明办调研组
林聪辉 905135522124 综合调研
2月24日 潘锋 905139621013 201006001 111.5
梅光满 905133053916 社科规划办
何啸 905112041923 财务管理
常晓琳 905139340829  
陈中钬 905135031315  
2月24日 李朝晖 905151014625 201006002 106.6
万彤 905171151905 社科规划办
李杰 905114030517 综合调研管理
曾生 905141204508  
卢爱兵 905144040806  
2月25日 师丽芳 905170250808 101003001 118.3
叶苗 905131091407 新闻局
曹莹 905171150914 新闻宣传协调管理
翟钟磊 905170961523  
陈祥林 905170111228  
2月25日 张铮 905114052012 101003002 107.9
  新闻局
  新闻宣传协调管理
蒋丽君 905132281329 (大学生村官)
2月25日 宋志辉 905141202418 101003002 107.9
  新闻局
刘晓翠 905170310223 新闻宣传协调管理
陈苗苗 905170172010 (大学生村官)

二、面试地点、联系方式及乘车路线

1、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西长安街5号

2、联系方式:010-83083010(参加面试考生请尽快电话联系确认)

3、联系人:杨洋、陈云腾

4、乘车路线:公交车1路、52路、728路等或地铁1号线、4号线“西单站”下车(西单图书大厦往东500米)

三、参加面试须携带的材料

1、考生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工作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须加盖公章)。其中,报考“0101001001”职位的考生须携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报考“0101001002”和“0101003002”职位的考生(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项目的)须携带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

2、报名登记表(可从人社部网站下载)及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5张(需同一底版,每张照片背面请用铅笔写上姓名)。

3、以上所有材料复印件均须用A4纸,并装在一个大信封内,注明姓名及报考职位。

四、面试、体检、考察有关说明

1、面试前,如考生放弃面试资格,则按照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的要求进行递补;递补后,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仍达不到公布的面试比例的,则组织现有人员面试。

2、录用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比例达到1:3及以上的,面试后按照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选。比例低于1:3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当天面试考官组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其中,综合成绩前2名参加体检,第1名为考察人选,第2名为递补考察人选。

3、考生有特殊原因不能按要求送交材料的,需提前说明,否则视为主动放弃面试资格。

4、考生提供的有关证件、材料或报考信息不实的,取消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

5、面试正式开始时间:上午9:00,下午13:30。请上午面试的考生务必于当天上午8:00按时报到,截止8:50仍未报到的,取消面试资格;下午面试考生务必于当天中午12:30按时报到,截止下午13:20仍未报到的,取消面试资格。

中宣部干部局

2012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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