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邮政管理局2012年公务员录用面试公告
2012-02-01来源:国家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有关规定,现将天津市邮政管理局面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试人员名单

职位名称 职位代码 面试最低分数线 准考证号 姓名
市场监管处监管工作主任科员以下 0501001001 114 079112030214 刘岩
市场监管处监管工作主任科员以下 0501001001 114 079141214003 江旺生
市场监管处监管工作主任科员以下 0501001001 114 079115250204 王富贵
市场监管处监管工作主任科员以下 0501001001 114 079171090420 李靖
市场监管处监管工作主任科员以下 0501001001 114 079144010327 苏萍

二、确认方式

请进入面试的人员于2月17日前进行面试确认。确认方式为发送电子邮件确认(电子邮件的主题请填写为“考生姓名+报考职位名称+确认参加面试”)。逾期未进行面试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将按照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排名顺次递补本职位后续人选参加面试。

三、面试时间

请参加面试的人员于8:20前到达面试地点,逾期不到将取消面试资格。具体面试时间安排如下:

面试职位 职位代码 面试时间
市场监管处监管工作主任科员以下 0501001001 2月24日上午9:00

四、面试地点

天津市邮政管理局(天津市和平区重庆道215号)

五、报到时请携带本人如下材料

1.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报考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开具的报名推荐表);

3.考生报名登记表(报名登记表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下载打印,并粘贴照片);

4.所在单位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可在体检或考察阶段提供);

5.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如工作经历证明、党员证明、外语水平证明)。

考生所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者有关材料的主要信息不实、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及录用资格,并上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

六、其他事项

1.考生面试期间的食宿费用自理。

2.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选,根据综合成绩1:1的比例确定。

3.录用计划数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比例如低于1:3,综合成绩第一名的考生的面试成绩应达到75分,方可进入体检、考察,达不到75分的,不能进入体检、考察。

联系人:王濂雯

联系电话:022-23309290

电子邮件:wanglianwen@hotmail.com

天津市邮政管理局

二〇一二年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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