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2016年省市县乡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鄂人社发[2016]21)的有关规定,现将恩施州2016年度公安(森林公安)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加体能测评人员
参加体能测评人员为报考恩施州公安(森林公安)机关公务员(人民警察)职位参加过面试的考生(面试人员名单见《恩施州201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及有关事项的公告》)。
二、体能测评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16年7月1日(星期五)上午8:00开始。
2、地点:恩施职业技术学院体育场(恩施市学院路122号)。
三、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
体能测评的项目、标准和实施规则按《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执行(见附件1)。
四、考生注意事项
1、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须认真阅读《体能测评考生须知》(见附件2)和"体能测评标准",做好体能测评的各项准备工作。
2、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于体能测评当天上午7:30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面试准考证》到恩施职业技术学院体育场报到并现场验证。证件与本人不符或证件不齐的取消体能测评资格。超过8:00仍未到达测评地点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取消其体能测评资格。
3、体能测评1项以上(含1项)不合格者即为体能测评不合格。
4、除妊娠期考生暂不参加体能测评外(需提交书面申请及正规医院出具的怀孕相关证明材料),其他因个人原因无法按时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一律视为弃权。
咨询电话:0718-8488030(18671860719)。
恩施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恩施州公安局
恩施州森林公安局
2016年6月25日
附件:
1、《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事部发[2011]4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