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外交学会2012年度招录机关工作人员专业考试及面试公告
2012-01-11来源:国家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

根据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201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的有关规定,现就参加我会面试和专业考试的人选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围分数线及参加面试和专业科目考试的人员名单

(一)财会职位

1、入围分数线

公共科目笔试总分不低于106.4分,且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不低于55分。

2、参加面试和专业科目考试的人员名单(按姓氏笔画排列)

准考证号 姓名 性别
981170290629 王雪松
981132285030 尹俊
981170561230 向雪松
981170912019 张超凡
981170240516 郑昕昕

(二)英语翻译职位

1、入围分数线

公共科目笔试总分不低于113.8分,且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不低于55分。

2、参加面试和专业科目考试的人员名单(按姓氏笔画排列)

准考证号 姓名 性别
981170210813 王东川
981137082602 亓晓芳
981170882030 朱东阳
981170960915 向程
981139602008 刘新源
981139351819 孙金杰
981170121205 李可婧
981170281330 邱俊杰
981137032226 倪辰曦
981131102625 翟晓婷

(三)英语懂韩语职位

1、入围分数线

公共科目笔试总分不低于106.2分,且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不低于50分。

2、参加面试和专业科目考试的人员名单(按姓氏笔画排列)

准考证号 姓名 性别
981132288410 朱玮
981144044601 刘敏
981171111004 张汶
981170140401 张楠
981170281503 洪舒展

二、专业科目考试、面试准考证

请全体考生于1月12日下午2时到中国人民外交学会组织人事部领取专业科目考试、面试准考证。当天请考生出具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生证或工作证原件及复印件、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所在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外语水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4张,非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个人详细履历(按年份填写工作单位、职务、证明人、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及联系电话等)。

中国人民外交学会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南池子大街71号

★路线图:请点击中国人民外交学会网站(www.cpifa.org)首页“联系我们”栏目查阅。

★乘车方式:请乘坐1、4、52路公交车或1号线地铁到天安门东站下车。

三、专业科目考试、面试时间和地点

考试时间及科目 职位名称 考场
1月13日(周五) 08:15-10:15 英语笔试 10:45-12:15 心理素质测试(笔试) 16:00-17:00 英语听力测试 1月14日(周六) 08:30-11:00 综合知识与能力测试(笔试) 英语翻译 英语懂韩语 外交学院主教学楼430教室
1月14日(周六) 12:30开始 英语口试 在主教学楼二楼礼堂候考
1月16日(周一) 13:30开始 面试
1月13日(周五) 08:15-10:15 专业笔试 10:45-12:15 心理素质测试(笔试) 13:30-15:30 英语水平测试(笔试) 财会 外交学院主教学楼252教室
1月15日(周日) 13:30开始 面试 在主教学楼二楼礼堂候考

注:最终考场安排以考试当天在外交学院主教学楼大厅内公布的版本为准,请注意查看。

外交学院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展览馆路24号

四、注意事项

(一)进入面试和专业科目考试的考生,如放弃面试资格,须在1月12日前将本人签字的书面说明传真至外交学会组织人事部(传真:010-85116217)。

(二)考生应对报考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报考信息不实,我会有权取消该考生参加面试的资格,并将有关情况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三)具体事宜

1、所有科目考试请考生提前10分钟进入考场,迟到20分钟取消考试资格(英语听力测试、口试和面试严禁迟到)。

2、13日(周五)英语听力测试采用听外放广播进行测试的方式,请报考英语翻译和英语懂韩语职位的考生于15:50前到考场等候,16:00起试音5分钟,之后正式开始考试。

3、14日(周六)英语口试,请报考英语翻译和英语懂韩语职位的考生务必于12:20前到二楼礼堂集中候考,在考务人员的调度下进行口试。

4、15日(周日)下午财会职位考生面试和16日(周一)下午英语翻译和英语懂韩语职位考生面试,请考生务必分别于13:15前到二楼礼堂集中候考,在考务人员的调度下进行面试。

5、文具自备。心理素质测试和英语水平测试答题卡限用2B铅笔填涂,其他试卷使用黑色或蓝色的钢笔或圆珠笔答题。报考财会职位的考生需携带计算器。

五、考察和体检人选产生的原则和办法

(一)按照有关规定,我会将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考察的人选。考察的人数与录用计划人数的比例为1:1。

(二)根据综合成绩和考察情况,综合择优确定参加体检的人选。体检的人数与录用计划人数的比例为1:1。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洁    电话:010-85116205


预祝各位考生取得优异成绩!


中国人民外交学会

组织人事部

二〇一二年一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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