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下半年红河州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网上报名简章
2016-06-11来源:红河州财政局

根据《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3号)、《云南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云财会〔2013〕47号)和《云南省会计考办关于2016年度下半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考务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云财会〔2016〕11号)规定,现将2016年下半年红河州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网上报名、网上缴费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遵守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

(二)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三)具备会计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

《会计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所列违法情形,被依法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被吊销之日起5年内(含5年)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报名时间和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2016年6月6日-24日,缴费时间为2016年6月6日至26日(含休息日)。

(二)报名方式:云南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报考人员通过互联网进入会计行业管理网(网址:http://acc.ynf.gov.cn:7001)点击网上报名,阅读报名流程,正确填报考试科目和有关信息,上传5分彩色照片。为方便考生及时拿到考试用书,考生可选择快递和非快递方式订购教材。为了便于查询相关信息,考生务必牢记网上报名编号,切勿遗忘。

三、考试时间及考试科目

考试时间:我州2016年度下半年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定于2016年10月29日至10月31日期间举行。

考试科目:考试科目为《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三科,三个科目须一次性通过。

本次考试采取国家新题库进行统一考试,三个科目分别满分为100分,每科考试时间为60分钟。

四、考试范围:题型和方式

(一)考试范围

2016年下半年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以财政部2014年4月修订的《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新编写的《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辅导用书为考试范围。

(二)考试题型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案例分析题。

《会计基础》: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计算分析题。

《初级会计电算化》: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实务操作题。

(三)考试方式

无纸化考试采取计算机随机从国家题库中抽取题目的方式进行。考生连续抽取三个科目的考题完成考试,考试总时间为180分钟。本次考试《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三个考试科目须一次性通过。

五、考试教材征订

各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时同时选择快递方式和非快递方式订购考试教材。

六、报名注意事项

1.根据《云南省物价局关于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云价收费〔2013〕33号)文件规定,会计从业资格《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考试报名费按50元/人.科收取;《初级会计电算化》报名费按60元/人.科收取。

2.报考人员根据报名条件,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在规定的时间内(2016年6月6日至2016年6月24日)自行网上报名,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3.请各报考人员提前办理好相关银行的银行卡(可选择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农村信用联社、农业银行),并确保开通网上银行,自行在报名后网上缴费。

4.考生可于2016年10月15日起上网自行打印准考证。

七、成绩查询

考试成绩于2016年12月25日后公布。查询电话:16897730查询网址:www.ynf.gov.cn。为了方便考试成绩合格者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请各考生认真选取报名点,坚持“哪里报名哪里办证”。成绩合格者请携带成绩合格单、身份证和毕业证复印件、两张5分彩色照片(不限底版),到报名点办理证书。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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