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2016年下半年会计从业资格办证的通知
2016-11-30来源:云南省财政厅

关于云南省2016年下半年会计从业资格办证的通知

各位考生:

我省2016年下半年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结果已公布,根据《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和《云南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请考试通过人员在考试结果公布之日起6个月内及时到属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具体办理方式如下:

一、办理地点:地处昆明所辖五华区、盘龙区、官渡区、西山区的省级单位(含中央驻滇单位)到省级财政部门(云南省财政厅政务大厅,五华区华山南路124号)办理。其他到属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

二、办理所需材料:(一)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二)近期同一底片小一寸免冠证件照两张(含电子版);(三)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最高学历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四)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成绩通知单;(五)《云南省会计人员基本信息表》(见附件)。

联系电话:0871-63645185、0871-63611953。

特此通知!

云南省财政厅会计处

2016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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