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丽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11年公开招聘工勤人员公告
2011-12-23来源:丽江人事人才网

根据工作需要,经市政府同意和主管部门审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勤人员5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完成,特作如下招聘公告: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3、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4、身体健康。

5、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其它具体资格和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过劳动教养的、少年管教的;

3、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4、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5、道德败坏、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6、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7、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三)招考岗位及资格条件

1、车管所文职岗位2人:大专及以上学历,不限性别,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3年12月31日后出生),古城区或玉龙县户口。

2、交通管理辅助岗位2人:大专及以上学历,男性,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3年12月31日后出生),具有1年以上交通管理工作经验,丽江市户口。

3、交通管理辅助岗位1人:大专及以上学历,男性,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3年12月31日后出生),英烈或因公牺牲民警子女,丽江市户口。

二、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11年12月27日至2011年12月28日止。

2、报名地点:丽江市人力资源市场办公室。(古城区香格里拉大道大港酒店旁)

3、报名方式及要求:

①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户口册原件(验原件,存复印件),3张近期白底1寸免冠半身照片。

②在职人员参加公开招聘的,应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

③报名考生填写《报名登记表》后工作人员现场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资格审查条件的人员在上加盖丽江市人力资源市场办公室公章确认,并以电话方式通知领取准考证和参加考试。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提交的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因本人填写信息错误的自行负责;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三、笔试

1、时间:2012年1月8日(星期日)上午9:00—11:00。

2、地点:丽江市实验学校

3、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参照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内容,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4、方式:采用单人单座闭卷方式,时间为120分钟。

笔试成绩在丽江人事人才网(http://www.ljrsrc.cn)上公开发布。

四、确定面试人员。

笔试结束后,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本单位首先确定最低控制分数线,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每个岗位报考者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和招考计划数2倍的比例确定每个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进入面试的人员若自行放弃面试导致该岗位面试人员数与录用数不足2:1的,则从最低控制线以上报考该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根据缺额数依次递补。

五、面试:参照相关规定进行面试

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为考生的综合成绩。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六、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排名先后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参检人员承担。

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原件。

七、考察(政审)

丽江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按成绩排名先后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八、公示

拟聘人员笔试成绩在丽江人事人才网(http://www.ljrsrc.cn)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九、聘用

公示期满无影响聘用问题的人员报丽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办理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的工资及相关待遇按国家规定执行。

十、纪律要求

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违反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聘用,工作人员按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5109877

十一、其他事宜

由丽江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丽江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与有关部门研究确定未定事宜。

二0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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