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2017年广东药科大学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编制工作通知
2016-06-04来源:广东药科大学网

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所在二级学院、各硕士学科点:

我校2017年研究生招生宣传工作即将开始,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编制工作的通知》(2017年文件未发,若有变化另行通知)的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我校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编制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生计划

各学位点研究生招生计划暂按2016年研究生招生计划安排。

二、招生学科、专业

各招生学科的招生方向原则上不作大的变动,若确需要调整的,请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组织各硕士学科点,根据本学科的发展规划,结合学科特色、优势和研究重点充分讨论,认真论证。每个二级学科的研究方向设置不宜过窄过多,数量原则上不超过5个。

三、考试科目设置

各招生单位应严格按照《广东药科大学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科目设置及试题选用一览表》(附件1)的要求选用本学科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各单元考试科目及试题。

初试自命题考试科目按一级学科设置。考试范围为该学科本科教育阶段的主要专业基础课;为充分体现初试综合科目的基础性和通用性,一个一级学科原则上只设一个综合科目,每个综合考试科目一般包含3-4门专业基础课,但可在综合科目中设置选考课程(如4选3)。为确保试卷安全、命题质量和可比性,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应认真审视本学科原有自命题科目,实事求是进行调整,考试科目应尽量减少。

复试笔试科目为一门本二级学科的专业课,且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为便于复试的安排,减少科目设置,原则上每个二级学科只能设置一门复试笔试科目。

四、备注信息

对生源有特殊要求的,应在招生专业目录的“备注”栏内注明,如:

(1)请注明招收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

(2)是否招收跨学科考生、跨学科考生是否加试(若加试,请注明加试科目)。

五、参考资料

招生专业目录中的自命题科目参考书应选用近年来出版的、具有代表性的、考生容易获取的教材,优先选用本专业的本科生通用且近年使用的统编或规划教材,要写明书名、主编者、版本(或出版时间)、出版社。

初试自命题考试科目设置发生变化的应重新编写相应的考试大纲。若按照2016年招生考试科目设置保持不变的,考试大纲可根据实际需要进行修订或不做修订。有关自命题科目的考试大纲如有变化,请各学位点组织有关人员从研究生学院网站自行下载修订,并及时报研究生学院更新。

六、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既是本单位招生工作的基本依据,也是向社会及考生所做的公开承诺。教育部如有新的相关文件规定,则以新文件规定为准。招生专业目录及考试科目一旦确定并对外公布后将不能随意更改。

七、请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负责人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有关人员,充分协商论证,做好以上相关工作。可在2016年招生专业目录和考试大纲基础上进行修改(请登录在研究生学院网页下载),新增的学科可以此为模板编制新的专业目录和考试范围。相关材料的纸质和电子文档由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并加盖公章后,于6月17日前上交到研究生学院。

联系人:黄晓珩

电话:39352060

研究生学院

二〇一六年五月三十日

相关附件详情请参考:http://yjs.gdpu.edu.cn/ViewArticle.aspx?articleid=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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