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篇第一章 法理学
2008-11-08来源:云南培训认证网


第一节  法的概念、特征与作用

一、法的概念和本质

1.法的概念

法是由国家制定、认可并保证实施的,反映由特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的意志,以权利义务为内容,以确认、保护和发展统治阶级所期望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为目的的行为规范体系。法的概念应从五方面来掌握:

(5)法是行为规范的体系。行为规范就是为人们的行为提供了一个模式、标准或方向。

2.法的本质

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表现。法体现的是整个统治阶级的意志,而不是统治阶级中个别人或少数人的意志,同时也不是统治阶级每个成员个人意志简单的相加。

二、法的基本特征

1.法是调整人的行为或社会关系的规范。

2.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社会规范。

3.法是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社会规范。

4.法是规定权利和义务的社会规范。

三、法的作用

法的作用分成规范作用与社会作用两大类。

1.法的规范作用

作为由国家制定的社会规范,法具有指引、评价、预测、教育和强制等规范作用。(1)指引作用。通过法律,人们可以知道什么是国家赞成的,可以做的;什么是国家命令或反对的,必须做或不该做的。(2)评价作用。具有判断、衡量人们的行为的作用。(3)预测作用。根据法律规定,人们可以预先知晓或估计到人们相互间将如何行为。(4)教育作用。(5)强制作用。法的强制作用在于制裁违法行为。

2.法的社会作用

首先,是维护统治阶级的阶级统治。在阶级对立社会中,国家通过自己的权力系统和法律规则把阶级压迫合法化、制度化,把阶级冲突和阶级斗争保持在统治阶级的根本利益和社会存在所允许的范围之内,即建立起有利于统治阶级的社会秩序和社会关系。

其次,是执行社会公共事务。在阶级对立的社会中,法还具有执行各种社会公共事务的作用。不同的社会制度中,社会公共事务及有关的法律的性质、作用、范围不尽相同。但总括起来,大体有以下几个方面:①维护人类社会基本生活条件;②维护生产和交换的秩序;③组织社会生产;④确定使用设备、执行工艺的技术规程,以及有关产品、劳务、质量要求的标准,以保障安全生产,防止事故,保护消费者的利益;⑤推进教育、科学、文化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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