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政策要求,学生可以不迁移户口。不迁移户口不影响其在校学习和生活,建议新生不办理户口迁移。确实需要办理的,应在慎重考虑的基础上选择,并认真阅读以下有关学生集体户问题的说明。
1、户口迁移至学校的新生,属临时性集体户口,不属广州市常住居民户口,在就业待遇上与不迁移户口的学生是一样的。毕业时落实单位且单位接收户口的,需迁到单位,未落实单位的,必须迁回生源地。在校期间(除退学、转学外),不得以其他任何原因中途迁出户口。
2、户口是否迁移至学校,不影响本人在广州市办理出入境等业务。根据公安部门的规定,在广州市高等院校在读的非本市户籍全日制学生可在广州办理各种出入境证件(护照、港澳通行证、台湾通行证等)。
3、根据公安部门规定,自2016年4月1日开始,离开户籍地在广州就读的广东省户籍学生,可在广州当地派出所申请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换领、损坏换领、丢失补领业务。
4、新生户口性质是农业家庭户口的,如迁入学校集体户,户口性质一律为“农转非”,毕业后无法转回农业户口;如不迁移户口,根据本人意愿,可以保留农业户口,也可以就地办理“农转非”。
5、户口迁移至学校后,属于学校集体户口,需严格遵守学校集体户口相关管理规定,服从学校管理。
二、广东省户口的新生,建议不办理户口迁移。广州市户口的新生一律不办理户口迁移。在广州市各人才市场或单位的集体户口属广州市常住居民户口,建议此类人员户口继续挂靠在广州市人才市场,或将户口迁入在广州有家庭户的亲戚朋友家,以保留广州市常住户口身份。
三、户口迁移需在新生入学当年报到时办理,并在开学后一周内提供户口迁移证。逾期不办理视为自动放弃户口迁移资格。
四、在本校升学的毕业生(指本科或研究生入学时户口已迁到学校)如选择户口继续留在学校,需在研究生入学报到时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如不办理,学校将按迁回生源地处理。
五、选择户口迁入学校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户口簿、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
户口迁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广州医科大学2016级研究生
六、新生入学报到时,办理户口迁移的新生需交以下资料:
1、《户口迁移证》原件。如迁移证上没有身高、血型资料的请用铅笔在空白处填写。
2、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在A4纸的同一面)。
4、已婚者需交结婚证复印件。
七、学校统一办理户口迁移至少需要两至三个月时间,这段时间内新生需要户口办理的事宜会因此受到一定影响。
八、户口迁移证书面有效期为一个月,实际有效期一般为本年度新生报到月份之内。
广州医科大学保卫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