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市市直部分事业单位2015年招聘教师岗位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公告
2016-05-06来源: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根据《运城市市直部分事业单位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现将运城市市直部分事业单位2015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工作人员资格复查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复审对象

根据《运城市市直部分事业单位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此次资格复审为报考教师岗位的人员,在参加笔试的考生中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不足3倍的按实有人数确定,最后1名成绩并列者,同时进入)。进入面试人员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确定为参加面试人员。具体情况见附表。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2016年5月11日

8:00—12:00 14:30—18:00

资格复审地点:运城市教育局西一楼会议室(运城市河东东街77号)。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必须由本人持相关证件及有关材料(证明)按本公告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并如实提供以下证件(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笔试准考证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复印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考生,需要另外提供由相关部门加盖公章确认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具体为:大学生村干部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盖章;“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省教育厅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出具“三支一扶”服务期满证书,2010年(含)以后尚未领取“三支一扶”服务期满证书的“三支一扶”人员由省人社厅盖章;“西部计划”“晋西北计划”以及2010年以前参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山西团省委盖章。

退役士兵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须提供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 原件及复印件、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6、已就业人员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注明为本单位职工,同意报考),办理人事代理的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所属的公共服务机构出具档案存放证明材料。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持相关证件材料(证明)参加资格复审。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因复审不合格或放弃所空缺的面试名额,不进行递补。

三、《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获取办法

第一步,访问的“学历查询”栏目,在页面中点击零散查询的“查询”按钮。网址:(http://www.chsi.com.cn/xlcx/index.jsp)

第二步,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查询”表单中输入证书编号、查询码等内容,点击“查询”按钮。

第三步,进入学历查询结果页面,即可点击查看《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第四步,打印纸质版(A4)

四、参加面试的考生请认真阅读本公告,有关事宜可直接咨询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市教育局人事科。 咨询电话:0359-2660316 2216358

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运城市教育局

2016年5月5日

附件:

1、运城市市直部分事业单位2015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工作人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名单详情请参考:http://www.ychrss.gov.cn/Article/ShowArticle.asp?ArticleID=3174

2、《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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