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文山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问题解答
2016-04-27来源:文山人社网

目录

一、招聘政策

(一)招聘信息可在哪些网站查询?

(二)招聘公告发布后招聘计划还会变化么?

(三)2016年文山州事业单位招聘2015年相比,有哪些改进或不同1

(四)今年的笔试科目与2015年相比,有何不同?

(五)报考年龄是如何规定的?

(六)本次考试各年龄段如何界定?

(七)学历性质如何规定?

(八)为何要求进行学历认定?

(九)毕业时间如何计算?

(十)所学专业由什么证明材料予以证明?有多个学历,其多重的学历信息可否交叉使用?

(十一)假设学位证和毕业证上的专业不一样,那么“所学专业”用什么证明?有两个及两个以上学位证书的人员是否可以使用任一学位证书上所载的专业名称进行报考?

(十二)如何判定所学专业是否满足岗位专业要求?

(十三)关于工作经历的政策是什么?

1.工作经历的界定

2.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和起算时间

3.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

(十四)生源地或户籍的要求如何?

(十五)在职在编制人员能否报考?

(十六)服务期不满的特岗教师、大学生村官、三技一扶、西部志愿者能否报考?

(十七)服务基层“四个项目”人员的服务期如何规定?

(十八)加分政策

(十九)服务基层“四个项目”人员资格复审时须出具什么证明?

(二十)公告或简章内的各项限制条件如何理解?

(二十一)有的岗位为何会有性别要求?

(二十二)毕业证或学位证遗失怎么办?

(二十三)身份证问题

二、报名

(一)网上报名应注意哪些事项?

(二)报考人员对自己的填报信息负责是指什么?

(三)拿不准所学专业是否满足岗位要求如何报考?

(四)报名的基本流程是什么?

(五)报名资格审核如何进行?

(六)审核结果返回时间已过,为何仍然显示尚未审核?

(七)为何报名期间无法登录报名网站?

(八)是否允许重复报名?

(九)每人可以报考几个岗位?

(十)报名时所学专业如何填写?

(十一)如何上传照片?

(十二)报名时的“是否满足岗位要求的其他招聘条件”栏是何含义?

(十三)报名时如何加分?(十四)非加分人员报名时误选了加分项,怎么办?

(十五)如何进行网上缴报名费?

(十六)如何办理减免报名费手续?

(十七)报名信息填错能否修改?

三、其他

(一)准考证如何打印?

(二)临考前准考证遗失怎么办?

(三)笔试结束后,能否申请查疑?

(四)资格复审需提供哪些材料?

(五)本次招聘有无参考教材的问题?

(六)报考人员报名时所留的联系方式会接收到什么信息?

2016年文山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问题解答

根据《2016年文山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等有关文件精神,经研究,现就2016年文山州事业单位考试聘用工作人员有关问题作如下解答:

一、招聘政策

(一)招聘信息可在哪些网站查询?

文山政务网(www.ynws.gov.cn)

文山人社网(www.ynwsrs.gov.cn),此网站为本次考试的官方网站。

州属和各县(市)实施本次招聘工作的具体《招聘简章》,在以上网站和各县(市)相关网站公布。

(二)招聘公告发布后招聘计划还会变化么?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正式报名前,招聘计划可能会有细微调整,所以请各位报考人员在正式报名前下载最新的招录计划,对照岗位要求选择适合自己的岗位。

(三)2016年文山州事业单位招聘2015年相比,有哪不同?

1.2016年我州定向招聘云南省到农村基层服务“四个项目”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计划统一纳入全州2016年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中,设定定向岗位进行考试招聘,省厅不再统一组织。同时,报考此岗位的考生,笔试成绩不得加分。

2.增加了递补情形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可以按照本岗位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4)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的;

(5)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况。

(四)2016年的笔试科目与2015年相比,有何不同?

今年笔试科目2015年基本一致,分为卫生类、卫生综合类、普通类三类。其中卫生类专业知识略有变化。具体分类如下:

1.卫生类:即报考卫生计生系统、文山卫校医疗类岗位的笔试科目为:《卫生公共基础知识》、《卫生专业知识》,总分各100分。

卫生公共基础知识笔试内容为:《人体解剖学》、《生理学》。

卫生专业知识按专业分为:西医临床、中医临床、公共卫生、护理四类。

(1)西医临床类笔试内容:《诊断学》。主观题占60%,其它部分占40%;

(2)中医临床类笔试内容为:《中医基础理论》、《中医诊断学》。诊断学占60%,其它占40%;

(3)公共卫生类笔试内容:《传染病学》(占50%)、《细菌学检验》(占50%);

(4)护理类笔试内容:《基础护理学》。

2.卫生综合类:即报考卫生计生事业单位所需专业包含西医临床类、中医临床类、公共卫生类、护理类等多种专业的岗位、教育系统校医岗位、其它非医疗事业单位需要医学专业的岗位,笔试科目为:《卫生公共基础知识》、《综合能力测试》,总分各100分。

3.普通类:即报考卫生计生事业单位非医疗岗位、其它事业单位岗位的笔试科目仍为《综合基础知识》和《综合能力测试》,总分各100分。笔试内容详见《2016年文山州事业单位考试大纲》

各类岗位考试类别详见《2016年文山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考试类别栏。

卫生类岗位按专业具体分类:

(1)西医临床类的专业:放射医学;妇幼保健医学;妇幼卫生;呼吸治疗技术;基础医学;计划生育技术;精神医学;康复医学;康复治疗技术;康复治疗学;口腔修复工艺学;口腔医学;口腔医学技术;临床医学;麻醉学;全科医学;全球健康学;社区康复学;社区医疗;社区医学;卫生保健;乡村卫生保健;眼视光技术;眼视光学;眼视光医学;医疗美容技术;医学技术;医学检验;医学检验技术;医学生物技术;医学实验技术;医学实验学;医学影像技术;医学影像学;藏医学;傣医学;蒙医学;维医学;壮医学;听力学;听力与言语康复学;临床药学;药剂;药剂学;药理学;药学;药学技术;应用药学;综合药学;医学营养;营养学。

(2)中医临床类的专业:针灸推拿;针灸推拿学;中西医;中西医结合;中西医结合临床医学;中西医结合专业;中西医临床医学;中医骨伤;中医骨伤科学;中医基础理论;中医临床;中医学;中医医疗;中医医史文献;中医营养与食疗;中药;中药学。

(3)公共卫生类的专业:预防医学;地方病防治;食品卫生与营养学;食品营养与检测;卫生检验;卫生检验与检疫;卫生检验与检疫技术。

(4)护理类的专业:高级护理;护理;护理学;医学护理学;助产。

(五)报考年龄是如何规定的?

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部分岗位对年龄条件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规定条件为准。

(六)本次考试各年龄段如何界定?

年龄要求按周岁计算(“周岁”的含义:出生当年为0岁,次年为1岁),精确到日,截止时间为报名起始日。

16至22岁:出生日期在1993年5月11日至2000年5月10日之间;

18至30岁:出生日期在1985年5月11日至1998年5月10日之间;

18至35岁:出生日期在1980年5月11日至1998年5月10日之间;

18至40岁:出生日期在1975年5月11日至1998年5月10日之间;

部分岗位对年龄条件有特殊要求的,以此类推。

(七)学历性质如何规定?

国民教育学历,指国家承认的学历。包括初等教育(小学)、中等教育(初、高中)及高等教育(大学)学历。

目前我国的国民教育高等教育学历分专科、本科、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四个层次。

国民高等教育学历文凭主要有三种: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即普通招生计划高等教育学历)、成人高等教育毕业证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这三类学历证书由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备案的独立设立的普通高等学校(含设在成人高等学校、军事院校中的普通班、提供现代远程教育的机构)、成人高等学校(即广播电视大学、职工高等学校、农民高等学校、管理干部学院、教育学院、独立设置的函授学院)、民办学历高校发给其所举办的高等学历教育的毕业生,以及由社会力量办学单位发给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经国家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具有举办学历教育资格的普通高等学校(含培养研究生的科研单位)、成人高等学校、民办学历学校所颁发的学历证书,国家予以承认。另外,通过自学考试、由国务院自学考试委员会授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的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经国家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在成人高校、军事院校设立的全日制普通班中就读的学生所取得的毕业证书,学历文凭考试学校颁发的毕业证书,普通高等学校以远程教育形式举办的高等学历教育所颁发的毕业证书,以及符合《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学历证书管理暂行规定》所颁发的学历证书,国家同样予以承认。从1993年起,国家开始统一印制高等教育学历证书,从2001年开始,我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的管理实行电子注册制度,并委托全国高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学历电子注册,2001年以后的学历证书可以在中心注册的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上查询,在该网能查到的学历即为国民教育学历。其他凡与国民教育序列高等教育毕业证书格式不符,如各级各类党校颁发的“学历”证书、各级各类军校未经地方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自行面向地方学员颁发的学历、未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远程教育学历、各类学校颁发的“专业证书”、“学业证书”、“结业证书”和不具备高等教育资格的各类单位颁发的“相当于大专毕业”的证书等均不属于国民教育序列毕业证书。

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是国民教育毕业生中的一种。包括:普通初等教育(小学)招生计划毕业生、普通中等教育(初中、高中)招生计划毕业生、普通高等教育(大学)招生计划毕业生。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毕业生简称普通高校毕业生,最典型的特征是毕业证上注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字样。

普通高中及中专毕业生,属于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职业高中、职业中专等大专以下学历,未纳入普通高中及中专的招生计划,不属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

军队院校招收的地方学员,如未经中央军委和教育部认定的,其学历不予承认;虽经中央军委和教育部认定,但没有教育主管部门开具派遣证的,其学历视为国民教育中的成人教育学历,但不属“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

通过国内网络教育获得的学历,是否视为“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有教育主管部门的证明,若资格复审时没有相关证明的,不能视为“普通高校毕业生”。

留学人员须在资格复审前取得各省(区、市)一级教育部门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根据云南省教育厅的规定,经过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人员,可以视为“普通高校毕业生”,留学人员在云南省的学历认证地点为:云南省留学服务中心。

根据2008年发布的《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条例》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党校学历不属国民教育学历。持党校学历的人员可报考“学历性质要求”为“不限”的岗位。

(八)为何要求进行学历认定?

由于教育培训、培训单位管理不严,滥发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有的高校既未纳入国家普通招生计划,也未经招生部门批准违规招生,这些现象既损害了国家学历、学位教育的声誉,又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的影响。为维护高等教育的信誉及严肃性,维护高校毕业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高等院校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认证管理工作的意见》(云教办[2006]24号文件)规定,对通过成人教育、网络教育、自学考试等取得国民教育系列大专以上(含专科)学历的证书,须经教育部门进行认定。

学历认定时间一般需要20天左右,请需要进行学历定的考生及早进行认定,避免耽误资格复审。

云南省学历认证地址:昆明市学府路2号,云南省教育厅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电话:0871-65156862、65151087。

(九)毕业时间如何计算?

毕业时间以毕业证书的落款时间为准。

如:某人本该于2011年毕业,但中途由于某些原因延长了毕业时间,至2013年才拿到毕业证,毕业证的落款时间也为2013年,那么这个人的毕业时间是2013年。

(十)所学专业由什么证明材料予以证明?有多个学历,其多重的学历信息可否交叉使用?

“所学专业”由学历证书(也就是毕业证书)予以证明。由于每一份学历证书都明确标识了毕业院校、专业、毕业时间、学历性质等内容,资格复审阶段审核单位将对与学历有关的信息采取一致性核验(即只对一份学历证书进行校核),所以报考人员在报名时,对于“毕业院校”、“毕业时间”、“学历”、“学历性质”、“学位”、“所填学历、学位是否为在职获得”、“所学专业”的填写必须保持前后一致,多个学历证书间的学历信息不能交叉使用。

(十一)假设学位证和毕业证上的专业不一样,那么“所学专业”用什么证明?有两个及两个以上学位证书的人员是否可以使用任一学位证书上所载的专业名称进行报考?

“所学专业”在资格复审时是根据学历证明(也就是毕业证书)进行审验的,与学位证书无关,所以如果岗位没有学位要求,那么无论有无学位证书或有多少份学位证书,只要毕业证书所载专业与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就可报考。

(十二)如何判定所学专业是否满足岗位专业要求?

招考岗位对专业的要求,以及报名系统中对专业的设定均参照《云南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指导目录》(以下简称专业指导目录)设置。

专业指导目录分为三个层次,其相互关系为:“一级目录”包含“二级目录”,“二级目录”下设具体专业。

如果岗位只限制了“一级目录”,则此“一级目录”下的所有“二级目录”所包含的专业都符合岗位要求;如果岗位除了“一级目录”限制外,还限制了“二级目录”,则只有该“二级目录”下的专业才符合岗位要求;如果岗位在“一级目录”、“二级目录”、“具体专业”均有限制,则只有该具体专业才符合岗位要求。

报考人员在选择岗位时,应首先在专业指导目录中查找所学专业(按照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查找。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完全一致、一字不差,但若本人所学专业与专业目录中所附专业仅有如“和”、“与”、“及”、“及其”等连接词的不同,或者多1个、少1个“学”字的差别,视为专业目录中的同一专业。若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包含专业方向的说明,考生无论是按括号前或括号内专业选报岗位,均需要提交网络后台进行人工审核)所属,依此判定所学专业是否满足岗位要求。

报名填表时,请务必对照证明材料填写相关信息。如专业信息填写时(除以下情形外),必须保证与毕业证书一模一样:

1、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包含专业方向说明的考生,未提交网络后台审核单位进行人工审核同意,自行填写括号前或括号后专业名称的,资格复审不能通过。

2、若所学专业与专业指导目录中专业仅有“和”、“与”、“及”、“及其”等连接词的不同,或者仅有1个“学”字的差别的,可视为同一专业,这些专业之间变换了连接词的,如“及”换成“与”,或者最后一个“学”字的增减,可以被资格复审所认可,不会受到填报虚假信息的处罚;(需要注意的是,连接词的互换视为同一专业,但连接词增减不视为同一专业,比如“计算机与信息管理”、“计算机信息管理”不能视为同一专业)。

3、若所学专业在专业指导目录中同时从属于不同的目录,可以任意一种从属报名, 提交报考申请时请按岗位要求相符的从属点选所学专业。

4、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在指导目录中时,报考人员应在“所学专业”栏选择“未纳入目录的专业”,并在随后“未纳入目录专业的详细情况”栏填写自己所学的专业,提交网络后台进行人工审核。未纳入目录的专业是否符合报考条件,由文山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审定并公告。

(十三)关于工作经历的政策是什么?

1.工作经历的界定

根据法律,年满18岁的中国公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故工作经历指的是18岁及以后参加工作的经历,此经历与学历条件无关。

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各级党政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视同为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或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

工作经历特指在中国各单位工作的经历,在境外无论从事何种工作,均不算为工作经历。

普通招生计划的大中专毕业生在校期间参与的社会工作,属于社会实践,不视为工作经历(在职攻读成人教育学历的人员不受此条限制,其在职期间的读书经历不影响其基层工作经历的时间计算)。

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经有关部门批准建立的单位)参加见习或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视为工作经历。

近3年内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四个项目”(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其服务经历可视为工作经历。

2.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和起算时间

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的人员,凭注明工作起止时间的相关证明(劳动合同、辞职证明、解除劳动合同的文书、同意报考证明等)证明其工作经历。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还需提供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证明。

服务基层“四个项目”人员,凭服务地主管部门开具的注明服务起止时间的证明材料证明其基层工作经历。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中央和地方就业项目人员,凭服务地主管部门开具的证明材料证明其工作经历,其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当月起算。

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相关部门批准建立的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凭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证明其工作经历,其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当月起算。

到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的人员,凭劳动合同证明其工作经历,其工作经历时间以劳动合同约定的起始月份起算(对于普通高校毕业生而言,该劳动合同的起始月份应晚于毕业时间,在读期间内的工作即使签定过劳动合同,也只属于社会实践,不计为工作经历时间)。注:本处所称的“劳动合同”指的是合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并经合法劳动合同应具备的主要条款有: 1.用人单位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2.劳动者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3.劳动合同期限;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6.劳动报酬;7.社会保险;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9.法律、法规规定应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只要具备上述9项条款的劳动合同,视为合法劳动合同,并以缴纳其社会保险费年限证明其工作经历。

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的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并办理工商注册手续的人员,凭营业执照及其自主创业,灵活就业期间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证明工作经历。

曾在党政机关工作现已不具有公务员身份,且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凭公务员登记表及辞职相关材料证明其工作经历。

3.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

工作时间的计算精确到月,自工作起始月起算,截至工作结束月,每满12个月累加1年(起止月均可按一个整月计算)。多段工作经历的时间可以累加计算。

若岗位对工作经历年限有要求,则截止2016年5月,报考人员的工作经历(含2016年5月的经历)必须满足拟报岗位的年限要求。

(十四)生源地或户籍的要求如何界定?

生源地是指学生来源所在地。报考人员根据生源地或户籍的所属地判定是否满足此项限制。生源地和户籍只需满足其中一个条件即可。

州属及省驻文单位职工子女不受各县(市)的户籍限制;大学专科限文山生源或文山户籍;中专高中学历限各县(市)生源或户籍。部分岗位对户籍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规定的户籍条件为准。

生源地或户籍条件限制文山州或文山州内各县(市)的,仅限2016年5月10日之前具有文山州户籍或文山州生源的毕业生报考,户籍时间从落户之日起算。在文山州大中专院校就读且户籍已转入学校的2016年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可视为文山州户籍。

(十五)在职在编制人员能否报考?

1.各级财政供养单位的在职在编人员不能报考;5月10日前已与单位解除聘用关系的人员可以报考,资格复审时必须提供与单位解除聘用关系的合同,否则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程序。

2.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含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企业人员可以报考,但在面试资格复审时必须提供本人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不能提供证明的,其与单位发生的合同或协议纠纷,由协议双方自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影响后续聘用的由考生自己负责。

(十六)服务期不满的特岗教师、大学生村官、三技一扶、西部志愿者能否报考?

特岗教师经服务单位及服务县(市)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大学生村官经服务单位及县(市)委组织部同意,三支一扶经服务单位及县(市)人社部门同意,西部志愿者经服务单位同意,符合岗位条件的均可以报名考试,但不得享受加分政策。

以上四类人员在资格复审时须提供其同意报考的证明,不能提供证明的,其与服务单位及相关主管部门发生的合同或协议纠纷,由协议双方自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影响后续聘用的由考生自己负责。

(十七)服务基层“四个项目”人员的服务期如何规定?

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人员(即“大学生村官”)的服务期为3年,但按云南省的地方政策规定,我省大学生村官服务满2年即可享受服务期满的优惠政策,所以在云南省服务满2年且仍在聘的大学生村官也可视为服务期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的服务期为3年;三支一扶人员的服务期为2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即“西部志愿者”)的服务期有1年也有2年,根据中央关于统筹四类人员的政策规定,对西部志愿者,无论属于中央计划还是省内计划人员,统一执行2年的服务期,满1年服务期的西部志愿者在本次考试中视为未满服务期。服务期的计算精确到月。

(十八)加分政策

(1)在我州服务或我州生源在外地服务的“四类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报考非定向招聘云南省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高校毕业生岗位的,笔试成绩加3分。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不得加分。

四类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指: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

(2)按照《革命烈士褒扬条例》确定的革命烈士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下同)笔试成绩加5分,资格复审时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颁发的《革命烈士证明书》及户口证明(需证明与烈士间的关系);对因公牺牲的人民警察的子女,笔试成绩加3分,资格审核时需提供民政部门认定并颁发的《人民警察因公牺牲证明书》及户口证明(需证明与因公牺牲人员的关系)。

(3)按照《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自治条例》、州委《贯彻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族工作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决定〉实施意见》(文发〔2006〕24号)精神,对我州的少数民族考生按照学历层次予以笔试成绩加分优惠,大学本科以上毕业加3分,大学专科毕业加1.5分,中专毕业加1分。符合加分优惠的少数民族,需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册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资料。

(4)根据《文山州优秀运动员升学就业办法》(文政发〔2005〕93号文件)规定符合加分的优秀运动员,银牌获得者加40分、铜牌获得者加30分。在资格复审时要求提交《文山州优秀运动员就业加分认定表》,不能提供加分认定的人员取消本次笔试成绩。文山州体育局负责加分认定,咨询电话:3037319。

同时符合上述几项加分条件的,按最高一项加分,不累计加分。

(十九)服务基层“四个项目”人员资格复审时须出具什么证明?

对于服务基层“四个项目”人员,选聘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选聘合同存续期间不能办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手续,故这四类人员资格复审时必须提供服务地主管部门开具的服务期满的证明,如已结束服务但继续聘用或者现有正式工作单位的人员,还需要出具现单位的“同意报考证明”。

服务期满的证明如下:

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人员报考定向服务基层“四个项目”岗位的,资格复审时需提供由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

云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报考定向服务基层“四个项目”岗位的,资格复审时需提供《云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聘用合同书》。

云南省招募的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人员报考定向服务基层“四个项目”岗位的,资格复审时需提供《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

在云南省服务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报考定向服务基层“四个项目”岗位的,资格复审时需提供“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发放的《志愿服务证》(证上需有各县项目办考核合格的证明)。

除服务证或聘用证外,聘用主管单位开具的包含服务期及考核结果的说明,也可视为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

(二十)公告或简章内的各项限制条件如何理解?

公告或计划内的各项限制条件,是只招聘满足所限条款的人员,即:“限制在……范围内招聘的意思”。

(二十一)有的岗位为何会有性别要求?

关于部分岗位进行性别限制的理由及依据如下:

1、法律明文规定不得安排妇女从事的工作岗位,可以仅允许男性报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九条规定: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故煤炭、安全生产监督、勘察测绘、因从事矿山、井下、野外或具危险性的工作,可以仅允许男性报考。

2、因工作对象为女性的关系,部分岗位可以仅允许女性报考。

如计划生育、妇女保健、助产等对象为女性的岗位,可以仅允许女性报考。

3、根据法律规定,按男女平等就业的原则进行岗位等比招考。

在除性别外其他条件相同的招考2人以上的岗位中,可以允许平均设置男女性别要求(例,一个岗位招2人,可以允许限制招男女各1人)。

4、除上述三类情形外,部分岗位根据岗位自身特点在岗位简介栏里给出了限制性别的理由。

(二十二)毕业证或学位证遗失怎么办?

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因遗失而无法补办的,需提供盖有毕业学校学历学位发放部门签章的学历、学位获得证明。对于大专及以上国民教育的毕业生,该证明由学校开具,同时需有省教育厅的签章;对于普通高中及普通中专生,该证明由学校开具,同时需有州(市)级教育局的签章;对于大专及以上党校学历的毕业生,该证明必须有省一级党校的签章(中央党校的学历可以在省级党校签章证明);对于其他非国民教育的毕业生,一般可补办毕业证书,故必须提供毕业证原件。

(二十三)身份证问题

1.居民身份证在本次招考注册、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聘用等环节都要使用。考生需使用身份证进行注册或考试,在笔试及后续聘用过程中所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与网络报名的身份证号码一致。

2.遗失身份证的考生,须及时到公安机关补办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

3.本次事业单位招录的有效证件只有两种: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

二、报名

本次除只面试的岗位采取现场报名外,其他招聘报名均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

(一)网上报名应注意哪些事项?

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文山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及《2016年文山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问题解答》,特别重要的内容已用黑色加粗字体作了标注,请考生认真阅读理解,准确选择与自己条件相符的招聘岗位,慎重填报各项信息。

(二)报考人员对自己的填报信息负责是指什么?

网络报名是基于报考人员诚信的前提下开展的,报名系统在报考人员打开报名网页之前先设计了诚信承诺书,诚信承诺书告知了报考人员相关责任。报考人员一旦进行网上报名,就视为已经阅读并知晓了诚信承诺书所述内容,并将承担因违反诚信承诺而带来的相应后果。

(三)拿不准所学专业是否满足岗位要求如何报考?

考生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完全一致、一字不差,但若本人所学专业与专业目录中所附专业仅有如“和”、“与”、“及”、“及其”等连接词的不同,或者多1个、少1个“学”字的差别,视为专业目录中的同一专业;如果要求为某一级目录或某二级目录的,则须在《云南省2016年度公务员录考试专业指导目录》的相应一级目录或二级目录中有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在《云南省2016年度公务员录考试专业指导目录》中时,报考人员应在“所学专业”栏选择“未纳入目录的专业”,并在随后“未纳入目录专业的详细情况”栏填写自己所学的专业,提交网络后台审核单位进行人工审核。未纳入目录的专业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州级岗位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研究提出意见,县级及以下岗位由各县(市)人社局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研究提出意见,报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公告。

考生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如与岗位所需专业名称不同,但考生认为是相近或相同的,必须提交人工审核。如:临床医学(医学诊断方向)、临床医学(中医临床方向)、园艺(蔬菜方向)等,考生无论是按括号前或括号内专业选报岗位,均要求提交人工审核。

注:学位名称与专业名称不一致的情况较为常见,报名及审核专业时是以专业名称作为评判依据,学位名称不作为对“专业”的审核或评判的依据。

(四)报名的基本流程是什么?

(五)报名资格审核如何进行?

网络报名资格审核实行网络自动审核和网络后台人工审核相结合,计算机系统根据报名信息对照岗位需求来确定报考者是否符合岗位报名条件。资格审核在报考者提交后由计算机即时对报名条件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将不能修改报考资料,并可以进行后续的缴费等流程。专业不在专业指导目录的考生,需要提交人工审核,人工审核结果将于第二天22:00前返回。

人工审核只针对所学专业不在专业指导目录中的人员进行。人工审核的权限设置为:州级岗位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研究提出意见,县级及以下岗位由各县(市)人社局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研究提出意见,报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公告。

(六)审核结果返回时间已过,为何仍然显示尚未审核?

如果不上传照片,报名系统不会对其进行报名资格审核。请报考人员在确认报名信息无误后,务必上传个人电子照片。

同时,要特别提醒各位报考人员,每次保存报名信息,系统将视为重新报考而刷新报名时间并再次提交审核。如此反复,将会贻误审核时间。

(七)为何报名期间无法登录报名网站?

每天22:00将关闭报名系统进行数据备份和维护,23:00后会重新开放报名。请报考人员报名错开系统维护时间。

(八)是否允许重复注册?

不允许,同一组身份证号码和姓名只允许注册一次。

(九)每人可以报考几个岗位?

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十)报名时所学专业如何填写?

报考人员根据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在专业指导目录中查找所学专业所属的一级目录和二级目录,依此在报名系统中点选所学专业。如所学专业未在专业指导目录中,则在“所学专业”栏选择“其他…”,并在随后“其它专业名称:”栏填写自己所学的专业。

高中学历人员,不用选择具体专业,请选择“高中中专学历”即可。

(十一)如何上传照片?

报考者必须在网络相关页面按要求上传标准证件照数码照片。报名时所传个人照片模糊、变形、致使无法对本人身份进行确认的,不得进入考场。详细的照片要求及照片制作流程请详阅文山人社网“事业单位招考”栏的有关说明。

(十二)报名时的“是否满足岗位要求的其他招聘条件”栏是何含义?

“其他招聘条件”是计算机是无法进行自动审核的条件。故要求报考人员本人对照岗位的“其他招录条件”栏及公告的其他规定,自行确认是否符合报名条件,自担责任。如果填“否”则审核无法通过,如果填“是”则必须保证自身条件符合其他招聘条件栏的需求,同时还要满足“其他招聘条件”栏里未详述但公告已作规定的要求。

(十三)报名时如何加分?

按照报名系统提示加分。具备加分条件而未选择加分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不具备加分而选择加分的,取消本次笔试成绩,并处三年禁考的处罚。报名人员的加分信息在资格复审时予以确认。

(十四)非加分人员报名时误选了加分项,怎么办?

对于加分的确定,是通过 “加分类型”及“加分说明”两项信息来确认的。如果仅仅是选择了一个加分类型而没有在“加分说明”里写上证明材料的名称,或者写了加分证明材料名称但未选择“加分类型”的话,将视为无加分。

(十五)如何进行网上缴报名费?

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核通过后,可在报名系统中进行网络缴费。本次考试均为网络缴费,不设现场缴费点。报名费每人每科50元,两科共100元。缴费期从2016年5月10日9:00至5月17日21:00, 到期缴费系统将自动关闭,请各位报考人员严格遵守缴费时间。

(十六)如何办理减免报名费手续?

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相关证明材料减免考试费用。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无论农村还是城镇人员,还需提交县(市)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低保特困家庭证明原件。减免考试费用人员需由本人或委托人于2016年5月15日前到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培训中心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办理笔试费用减免手续,逾期不予受理。符合减免费用人员在报名时不再进行网络缴费,凡已缴费的,一律不退还报名费。

(十七)报名信息填错能否修改?

5月10日-5月15日,对于未通过报名资格审核或尚未审核的报考人员,可任意修改报名信息,也可修改报考岗位。对于通过了报名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无论是否缴费,报名信息均不能修改。

报名信息由报考者自行维护,必须如实填报,填报不真实或错误的,资格复审将无法通过。

三、其他

(一)准考证如何打印?

通过资格初审并已缴纳费用的考生,请于2016年6月19日至开考前登录文山人社网(www.ynwsrs.gov.cn),在线打印准考证; 不具备打印条件的考生,可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各县(市)人社部门打印。打印中如遇问题,请登陆上述网站查询或与州人社局考试中心联系解决。

(二)临考前准考证遗失怎么办?

临考时遗失准考证的考生,考试前可以到网上下载打印,考试后不办理准考证补办等手续。

(三)笔试结束后,能否申请查疑?

根据国家的相关规定,只有下列特殊情况的人员才能申请分数查疑:

1.参加考试但分数为零分的人员;

2.参加考试自认未违纪但标记为违纪的人员;

3.参加考试但标记为缺考的人员。

(四)资格复审需提供哪些材料?

资格审核时考生须按照岗位要求提供原件进行审核:本人身份证(户口册)、毕业证、学位证、就业登记证、执业资格证、准考证及所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有工作单位的还需持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有笔试加分的还需提供加分依据的原件。

非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除毕业证或学位证外,还须提供由教育部门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普通招生计划的毕业生,则需在资格复审时提交《普通高等院校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派遣报到证》,并在录用前提交毕业证或学位证。对于未还清助学贷款学校暂扣毕业证或学位证的考生,可由学校开具证明并提供其毕业证或学位证的复印件,在资格复审时认可其报名资格。因各种原因不能提供《普通高等院校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派遣报到证》的毕业生,须提供由教育部门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来认定是否是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不能认定的则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程序的资格。

(五)本次招聘有无参考教材的问题

本次考试所有类别均不指定复习教材,考生根据大纲复习,州人社局不指定或委托任何一家培训机构进行考前培训。

(六)报考人员报名时所留的联系方式会接收到什么信息?

为保证报考人员信息安全,防止不法分子冒用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名义向报考人员发送虚假或诈骗信息,特此提醒:

1.涉及全体报考人员应该知晓的通知,通常情况下只在官方网站发布,各级单位一般不会使用电话或电子邮件通知报考人员。

2.资格复审、体检及考核阶段,招聘单位可能会拨打电话或发送电子邮件联系报考人员告知一些注意事项,接到此类电话或电子邮件后可按官方公布的联系方式联系用人单位予以核实。

特别提醒:各级招聘单位不会向报考人员发送有关教材、培训、补交费用等通知。

2016年文山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及岗位文件汇总

推荐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