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新洲区教育局开展2016年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公告
2016-04-13来源:武汉市新洲区教育局

根据《湖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工作若干意见》(鄂教资[2015]7号)精神,我区将开展教师资格注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的范围与对象

全区范围内公办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和教研机构在岗在编教师,以及依法举办的民办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教师,均为本次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对象。

二、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时间安排

网报时间:2016年4月5日—2016年5月6日

现场确认时间:2016年4月5日 — 2016年5月13日

初审时间:2016年4月10日—2016年6月15日

结束时间:2016年6月30日

在上述时间段内,请各位预留审核时间提前申报。

三、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的方法。

本次教师资格定期注册采用个人网上申报,单位集中送审的方法进行,各单位、学校务必于2016年4月10日前主动与新洲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联系,申请参加2016年教师资格定期注册。

咨询电话:027-89362193、027-89362192

特此公告。

武汉市新洲区教育局

2016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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