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咸安区教育局2016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
2016-04-11来源:咸安教育信息网

一、申请人网上报名登录网址

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

二、时间安排

1、网报时间:

4月18日8:30--4月29日17:30;

2、现场确认时间:

4月26日-4月29日(湖北科技学院在校学生);

5月3日、4日(咸宁职业技术学院在校学生);

5月5日、6日(其他社会人士)。

3、认定数据处理时间:

5月9日—6月15日;

4、证书打印数据导出时间:

6月15日前;

5、历史数据错误修改时间:

6月30日前;

6、证书打印及颁发时间:

6月30日以后。

三、申报材料

1、在线打印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用A3纸正反双面打印),并需在申请表内的“承诺书”上签名确认。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户籍在咸安区的申请人需提供户口本;任教学校在咸安区的申请人需提供由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与任教学校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以及任教学校为申请人买社会保险的凭据。)在校学生提供学生证。

3、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学历证书真伪鉴定:申请人需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http://www.chsi.com.cn/xlcx/>)中本人学历证书信息,并打印出当前页。

湖北科技学院在校学生以班级为单位,提供所在院系盖章的花名册,并提供由院系盖章的在校学生证明。6月28日前没有上交毕业证的学生不予以发证。(毕业证及毕业证复印件以班级为单位交至咸安区教育局三楼办公室,联系电话:8315387)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5、非师范类毕业生和应届毕业生必须提供《全国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注:有效期为三年)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6、2012年以前入学的师范类毕业生必须提供学籍档案、教学实习档案复印件各一份(需档案管理单位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

7、《思想品德鉴定表》一份;

8、体检医院出具的体检证明一份(体检医院:咸安区妇幼保健院)。

9、申请人需另提供1寸彩色免冠登记照片(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同底)1张。

四、注意

1、凡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

2、除咸宁职业技术学院应届毕业生以外,社会人士和湖北科技学院学生的确认地点均在咸安区政务中心二楼教育窗口。

3、 以上解释如有出入,均以教育部、省教师资格认定中心有关政策法规为准。

联系电话:8330091

联系人:乐老师

咸安区教育局

二〇一六年四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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