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蔡甸区教育局2016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2016-04-11来源:武汉市蔡甸区教育局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2016年我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的通知》(教师处[2016]1号)精神,现将我区2016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认定范围和条件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或任教学校在蔡甸区的社会人员,符合《教师资格条例》、《湖北省〈教师资格条例〉实施细则》、《湖北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政策的说明》(鄂教资[2012]1号)、《关于我省教师资格认定学历问题的说明》(鄂教资[2012]4号)规定的学历、普通话、体检、思想品德、教学能力、职业技能等条件,可以申请此次教师资格认定。

二、教师资格认定步骤

(一)申请人网上报名。4月18日——4月29日之间的每个工作日8:30——17:30,申请人在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网上报名。网报时,申请初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者,选择蔡甸区教育局为认定机构和现场确认点;申请高中教师资格者,选择武汉市教育局为认定机构,选择蔡甸区教育局为现场确认点。

(二)现场确认。申请人于5月4日——5月5日携带规定的材料到现场确认点(蔡甸区教师进修学校)进行现场确认。

(三)区教育局认定。初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由蔡甸区教育局在现场确认截止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高中阶段教师资格认定,由蔡甸区教育局受理,武汉市教育局认定,认定时限以武汉市教育局规定为准。

(四)颁发证书。申请人在蔡甸区政务中心教育局窗口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具体领证时间以区教育局网站公告为准。

三、有关注意事项

(一)网报时,参加全国教师资格考试合格、具有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选择“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其他申请人(包括师范专业毕业人员)选择“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网报。申请人网报时应仔细阅读网报说明和规定,按要求填报信息,网报信息必须真实、准确,申请人因错报、瞒报所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负。申请人网报成功,审核无误后直接在网报系统中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思想品德鉴定表》等表格。

(二)完成网上报名的申请人应根据网报系统提示,到现场确认点进行现场确认,未按要求进行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申请人现场确认需提供以下资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2份(A3或A4纸正反打印);

2.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3.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验证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带二维验证码、在线验证码)】;

4.体检结论为合格的《湖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非指定《体检表》或非教育局指定医院体检均无效);

5.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申请语文学科教师和幼儿园教师者,要求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学科要求二级乙等及以上)及其复印件;

6.由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工作单位出具的《思想品德鉴定表》;

7.2011年及以前入学的师范专业毕业人员须提供教育学、心理学成绩以及教育实习合格证明的原件及其复印件;非师范专业毕业人员须提供全部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8.个人照片一张(与网报电子照片及《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粘贴照片同一底版);

9.社会人员户籍在我区的,须提供户口本或集体户口底页;任教学校在我区的,须提供由教育局颁发的《办学许可证》、申请人与任教学校签订的劳动合同,以及任教学校为申请人办理社会保险的凭据。

(三)蔡甸区教育局指定的体检医院为蔡甸区人民医院或蔡甸区中医院。湖北省人民医院为我省终检医院,负责对有疑义的体检结论作出最终裁定。

(四)有关教师资格认定的政策、表格可登录蔡甸教育信息网下载,也可登陆武汉市教育局网站(http://www.whjyj.gov.cn)搜索“武汉市高中阶段教师资格认定办事指南”查询、下载。有关表格可在武汉市教育局网站首页点击“表格下载”栏下方“申请教师资格有关表格”下载。

咨询电话:

蔡甸区政务中心教育局窗口 69603969

蔡甸区教师进修学校  84943534

蔡甸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行政许可科) 69812435

武汉市蔡甸区教育局

2016年4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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