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大学医学院201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办法
2016-04-09来源:汕头大学网

为公平、公正、公开地对考生进行全面考查,保证新生入学质量,顺利完成我校2016年硕士研究生的招生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复试实施办法。

一复试组织管理

(一)成立由学校主管领导任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我校复试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制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组织开展复试各项工作。临床专业研究生复试由医院科教科组织和协调。

(二)各学科(专业)成立以导师为主的复试小组。复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并设立组长一名,组长对复试的各个环节负责。

(三)各学科(专业)在复试前,应组织参与复试的教师熟悉复试工作的基本规范,掌握招生政策,增强复试教师的责任感。对考生进行复试时,要严格执行复试程序和复试标准,保证复试质量,并且要认真做好复试材料的交接和保管工作。

(四)所有参加复试的教师、工作人员必须严守有关保密规定,严格按复试前所确定的操作规范进行操作。对于违反保密规定及操作规范的,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将按规定予以查处。

二复试基本要求

(一)硕士研究生录取工作必须贯彻“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复试是进一步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心理健康状况是否符合硕士研究生培养要求的重要环节,所有考生均应复试合格方能录取。

(二)所有调剂考生需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上登记调剂我校相应专业之后才能参加复试。注意:校内调剂也必须通过调剂系统,否则一律无效。

(三)各学科(专业)复试小组应根据专业要求和本单位实际情况,确定复试的内容、方式及具体程序。复试应做好记录,认真填写《复试记录册》。临床专业可测试考生的临床技能。

(四)对初试成绩符合我校复试基本要求的第一志愿考生,按总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本专业复试考生名单。复试一般采取差额复试办法,复试比例1:1.2左右。

(五)在复试阶段,按照招生简章的规定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审查材料包括应届生学生证、往届生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本科成绩单、身份证。对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取消复试资格。

(六)优先复试第一志愿考生。若第一志愿考生数量不够,可与调剂考生一起复试。

(七)考生复试期间自行解决住宿,食宿费、往返路费一律自理。

三调剂要求

(一)初试成绩总分、单科分均达到2016年教育部规定的A类考生复试分数线要求:

  招生专业(代码) 总分 单科 单科
(满分=100分) (满分>100分)
学术学位类 生物学(071000) 285 39 59
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100401) 295 41 123
药物化学(100701) 295 41 123
药理学(100706) 295 41 123
基础医学(100100) 295 41 123
临床医学(100200) 295 41 123
专业学位类 临床医学(105100) 295 41 123
公共卫生(105300) 295 41 123
护理(105400) 295 41 123

(二)临床医学专业(学术学位)要求考生本科毕业于临床医学(西医类)专业。

(三)临床医学专业(专业学位)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五年及以上学制西医临床医学专业的考生。

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105105)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五年及以上学制西医临床医学和精神医学(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

影像医学与核医学(105107)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五年及以上学制西医临床医学和医学影像学(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

临床检验诊断学(105108)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五年及以上学制西医临床医学和医学检验(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

眼科学(105111)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五年及以上学制西医临床医学和眼视光医学(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

(四)调剂临床医学(专业学位)(专业代码以1051开头)的考生入学前须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五)入学前已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考生、普通专升本和成人教育临床医学专业的考生不能调剂临床医学的专业学位(专业代码以1051开头),可以调剂临床医学的学术学位(专业代码以1002开头)。

(六)医学院各专业不接受同等学力人员调剂,即不接受专科学历人员、本科结业生等调剂。

(七)第一志愿报考临床医学(专业学位)(专业代码以1051开头)的调剂考生如要调入我校临床医学(学术学位)(专业代码以1002开头),除须符合以上的调剂要求外,还要求调剂考生初试科目必须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包括代码和名称)完全相同。

(八)不接受同等学力考生调剂,即不接受专科学历人员和本科结业生等调剂。

调剂方法及注意事项

1导师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选择调剂考生。

2所有调剂考生要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上登记调剂我院相应专业后才能参加复试。

3调剂考生拟录取专业需与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登记专业一致。

四复试安排及考核内容

(一)复试时间

2016年3月17日—4月16日。第一批复试截止时间为2016年4月4日(含第一志愿考生的复试)。具体复试日期,由各学科、专业自行确定。附属医院和有关教学医院由科教科协调安排。报考或调剂我院各附属医院及教学医院的考生复试由各医院负责通知,报考或调剂我院本部基础专业的考生由导师负责通知。

(二)复试地点

1医学院基础专业的考生,在医学院各学科、专业复试;

2附属医院、教学医院的考生,在报考或调剂的医院复试。

(三)复试内容(满分100分)

1专业及专业外语(满分70分)

考核内容:各学科自定。

考核方式:笔试,每生考核时间不少于1小时。

2综合素质考核(满分20分)

考核内容:包括知识结构、思维分析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实际动手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对报考专业、调剂专业的认识,喜爱程度及就读意愿;事业心、责任感、人文素养、心理素质等。

考核方式:面试,每生考核时间不少于20分钟。

3外语口语及听力(满分10分)

考核内容:主要测试考生运用外语知识与技能进行听说交际的能力。

考核方式:口试,每生考核时间不少于10分钟。

(四)成绩计算及试卷存档

复试成绩为复试各项成绩之和。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所有复试试卷存入学生复试档案中备查。

(五)复试过程的记录

为了保证复试过程的公平公开公正,要求对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含笔试环节)。

五体格检查

1体检要求: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执行(见附件1、2)。体检一般于复试前1天进行。体检当天空腹。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2体检地点:

(1)医学院院部、精卫中心、眼科中心的考生,在附一、附二体检中心或肿瘤医院体检;

(2)各附属医院、教学医院的考生,在各报考医院体检。

六复试工作具体内容及时间安排

工作项目 工作内容及要求 负责单位
成立复试小组 成立以导师为主的复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设组长一名,组长全面负责。 招生专业
复试通知 通知考生具体复试时间、地点。 各招生专业复试小组
体检 体检时间:一般复试前1天进行。体检地点:所报考医院、附一、附二体检。  
资格审查 1身份证 2本科成绩单 3应届生学生证、往届生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上证件查原件、收复印件。 研究生科负责审查学院基础专业考生。医院科教科负责审查各医院考生。
复试 复试内容 1专业及专业英语(笔试,满分70分) 2综合素质(面试,满分20分) 3外语口语与听力(口试,满分10分)复试时间地点由各复试小组安排。做好复试记录,认真填写《复试记录册》(附件3)。每生面试考核时间不少于20分钟。 各招生专业复试小组、医院科教科
上交复试材料 1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附件4)。 2拟录取考生身份证复印件、本科成绩单复印件、学生证复印件、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 3复试记录册、专业及专业外语复试试卷。 医院科教科基础专业导师

各医院科教科于4月16日前统一交复试材料1、2、3给学院研究生科。

学院基础专业导师于4月16日前交复试材料3给学院研究生科。

汕头大学医学院研究生科

二〇一六年三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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