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与原则
(一)全面贯彻国家和广东省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政策,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坚持科学选拔;
(二)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衡量的基础上,注重思想政治素质考核,重点考核专业能力、综合素质和创新意识;
(三)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严肃招生纪律,严格执行工作程序,实施阳光招生;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开、结果公正、监督机制健全。
二、组织领导与分工
(一)成立医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小组(复试录取工作小组):
组长:刘效仿
成员:李冬、何明丰、余俊文、张小娟、蒋开平、关宏刚
秘书:邓卫红
(二)成立医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巡视督查小组:
组长:李冬
成员:黄春帆、邹祎楠
三、复试要求与工作程序
在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中严格遵守学校各项复试工作要求,坚持能力与知识考核并重,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发挥和规范导师群体在复试选拔中的作用,着力提升研究生招生选拔水平,坚决避免复试走过场,大力推进招生信息公开,加强巡视监督,严明招生纪律,确保招生录取公平、公正、公开。
(一)复试名单确定
采取差额复试办法。根据教育部规定的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基本要求,参照学校复试分数线,结合上线生源和下达招生计划等情况,拟定我院相关学科研究生复试基本分数要求,按招生计划120%-130%的范围确定复试名额,根据复试名额从上线考生中按初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复试考生名单,经主管研究生工作的院领导签字盖章后报研招办。
(二)复试资格审查
在考生复试报到时,由科教科派专人核查考生的照片和相关报名材料(原件验明后退回、复印件提交存底)是否符合教育部的规定。
考生复试时须携带以下材料接受审查:
考生类别 | 现场查验(原件) | 提交存底(下列纸质材料按顺序装订好上交) |
往届生 | 准考证、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成绩单 | 1.准考证复印件 2.身份证复印件 3.本科阶段成绩单复印件(需本科毕业院校档案管理部门盖章) 4.学历证书复印件、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书复印件 5.思想品德考核表 |
应届生 | 准考证、身份证、学生证、成绩单 | 1.准考证复印件 2.身份证复印件、学生证复印件 3.本科阶段成绩单原件(加盖红章或审核签章) 4.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思想品德考核表 |
医院主管领导及审查人在《广州中医药大学2016年硕士生复试资格审核登记表》上签名、盖章并对审查结果负责。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复试。
(三)复试内容与形式
医院按学科、专业成立至少由5人组成的复试专家组,成员应包括专业的学科带头人、学术骨干、硕士生导师等,指定一人为组长,并另外确定秘书1人。专家组成员中有直系亲属或有密切利益关系的考生参加本学科复试的应当主动回避。
1.复试内容
(1)专业课笔试(总分100分);专业及综合情况面试(总分100分),包括基础知识及理论评价,专业知识与技能评价,综合素质考核及心理健康测评,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
(2)综合素质考核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本专业之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情况、事业心和责任感、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其中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被列在第一位;心理健康测评主要考察心理素质及性格、意志状况等。
(3)对报考学术型研究生的考生要加强专业能力、能力倾向、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考查。
(4)对报考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考生要突出对专业知识的应用和职业能力倾向的考查,加强对考生实践经验和科研动手能力等方面的考查,同时还应注重对考生兴趣、爱好、特长及就业意向等方面的考查。
2.复试形式:
(1)复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部分为闭卷考试,所有复试笔试科目按招生专业目录所公布的复试科目执行,由医院按学科、专业统一考试内容,统一考试试题,统一评分标准,统一组织考试,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90分钟。复试试题在启用前属于机密材料,科教科指定专人负责保管。
(2)面试由科教科组织,复试专家组实施。明确专家组和导师的主体地位和学术责任,同时提高其学术评价能力和学术责任。全面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和专业素养,面试时间应适当,一般每生不少于15分钟。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和专业及综合情况面试由复试小组现场进行提问、测试等多种形式进行复试,根据教育部规定,复试过程要求有视频记录及文字记录,面试必须现场打分。
综合素质考核由复试小组以提问、材料审查等形式进行考察;心理健康测评由各招生院所根据本单位实际联系相关机构自行组织。上述测试结果均按权重打分计入面试总分。
医院可根据本实施方案进一步改进复试方式方法,制定具体的、多元的、科学的复试评价考核体系,强化现代教育测量理论和手段在复试中的应用。发挥复试对考生专业能力和能力倾向、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以及综合素质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切实提高复试工作的质量,使复试工作与初试改革有机结合,整体推进。
(四)复试时间安排
根据广州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部署时间安排,一般在每年4月初。
四、录取原则与程序
(一)录取原则
录取工作严格执行“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确保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拟录取考生必须参加复试且成绩合格,复试时专业课笔试成绩低于60分,或面试成绩低于60分均视为复试不合格,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二)录取程序
1.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1)初试总成绩满分500分,复试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复试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复试合格的第一志愿考生、校内或校外调剂生的综合成绩(满分100分)均按以下公式计算,即综合成绩=初试总成绩/5×50%+(复试笔试成绩×40%+复试面试成绩×60%)×50%,亦即综合成绩采取百分制,初试成绩占50%,复试笔试成绩占20%,复试面试成绩占30%。
综合成绩为考生的最终录取总成绩,由科教科认真计算并复核,及时向考生公布,并将《201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成绩登记表》的电子版及纸质版(签章)报研招办。
2.确定拟录取名单
招生指标向“四重”人才(即重点学科、重点人才、重大平台、重点科研项目)倾斜。按学校实际下达的招生计划、招生类别(学术型、专业学位)拟定初录名单及递补录取人员名单(两份名单均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打印名单审核无误后由医院主管领导签字、盖章后报送研招办。
递补录取:
①表明考生处于递补状态,由递补录取转为拟录取(学院或研招办通知考生并经过公示)后,再办理相关手续。递补考生也可进行校内或校外的调剂工作。
②处于递补状态的考生选择是否调剂或继续等待转为拟录取考生,完全由考生自主决定。
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报考临床医学类(临床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得申请调剂录取为临床医学类(临床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研究生。
3.签订定向培养合同
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在拟录取公示名单公布后应及时与定向培养单位(人事部门)签订培养合同(一式三份),在4月30日前邮寄或送到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逾期取消拟录取资格。
4.体检
体检由科教科委托医院健康管理中心统一组织,体检标准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育厅〔2010〕2号)文件要求。原则上应包括以下项目:测量血压、身高、体重,内外科,五官科、体检八项、胸片等。
五、其他
1.复试录取工作必须做到三公开,即复试要求和复试办法公开、复试成绩公开、初录取名单公开。医院将各专业复试计划在单位网站公布,同时将复试计划电子版发送至研招办邮箱,由研招办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2.科教科应于复试结束,审核无误后尽快向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公布复试成绩及综合成绩排名。
3.复试过程中,要严格组织专业课笔试、专业面试和外语听力、口语测试,要充分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复试录取原则。根据相关要求,要严格过程监管,对复试全程录音录像,并组织有关部门联合开展复试现场巡查。要加大招生工作的透明度,严肃招生纪律。若有违纪的个人,医院将严肃处理,并根据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
4.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全过程接受各级纪检部门监督,健全举报制度,畅通举报渠道,坚决抵制不正之风,确保公平公正。
5.本实施方案未尽事宜,由科教科负责完善。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