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恺农业工程学院2016年继续接收校外调剂生(第一志愿报考非仲恺农业工程学院的考生)。为方便有志于调剂到我校攻读硕士研究生的考生调剂报考,现将调剂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接收调剂的学院、专业及联系方式
各培养单位联系办法 | |||||
学院名称 | 招生专业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化学化工学院 | 化学工程 081701 | 何老师 | 15920364254 | heming1026@163.com | |
化学工艺 081702 | |||||
生物化工 081703 | |||||
应用化学 081704 | |||||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 环境化工 0817Z1 | 钱老师 | 15625052606 | 272103566@qq.com | |
轻工食品学院 | 食品科学工学083201,农学097201 | 刘老师 | 13826131164 | lxyan0344@qq.com | |
粮食、油脂及植物蛋白工程工学083202,农学097202 | |||||
农产品加工及贮藏工程工学083203,农学097203 | |||||
农业硕士专业学位——食品加工与安全 095113 | |||||
农学院 | 植物病理学 090401 | 施老师 | 13422214243 | 1042518654@qq.com | |
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 0904J1 | |||||
农业硕士专业学位——植物保护 095104 | |||||
农业昆虫与害虫防治 090402 | 林老师韩老师 | 13902282307/ 13724845863 | linjtian@163.com; hqx99@163.com | ||
农药学 090403 | |||||
园艺园林学院 | 林木遗传育种 090701 | 赵老师 | 13535285465 | 1013836619@qq.com | |
森林培育 090702 | |||||
园林植物与观赏园艺 090706 | |||||
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 090707 | |||||
农业硕士专业学位——园艺 095102 | |||||
专业学位——风景园林 095300 | |||||
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 | 食品安全与智能控制 0832Z1 | 邹老师 | 13926231800 | 59184697@qq.com | |
动物科技学院 | 专业学位——兽医095200 | 梁老师 | 13480227295 | 229635454@qq.com | |
机电工程学院 | 农业硕士专业学位——农业机械化 095109 | 罗老师 | 13602449491 | 8122630@qq.com | |
经贸学院 | 农业硕士专业学位——农村与区域发展 095110 | 朱老师 | 020-89003173/ 13710519406 | jmyjsb@163.com | |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办法 | |||||
地址 | 广州市海珠区仲恺路501号(教学楼506) | ||||
邮编 | 510225 | ||||
联系人 | 林老师 | ||||
联系电话、传真 | 020-89002097 | ||||
xkb@zhku.edu.cn |
二、调剂政策
1.考生初试成绩必须达到报考第一志愿专业的国家2016年复试控制线(一区)。
2.申请调剂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3.满足教育部有关调剂的其它要求,2016年调剂相关要求未发布前,可先行参照往年国家对调剂考生的基本要求(http://yz.chsi.com.cn/kyzx/tjzd/201303/20130321/402181644.html)。
三、调剂程序
1.调剂系统开通前,可提前与我校各培养单位负责老师进行联系登记。
2.调剂系统开通后,请考生尽快登陆教育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凭本人网报时的帐号和密码进入调剂系统,填写调剂志愿。
3.我校将尽快确定是否接收考生的调剂申请,被接收调剂考生应于24小时内登陆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确认同意到我校参加复试。
4.参加复试前,请认真阅读我校复试办法并准备相关材料。复试结束后3日内,我校会通过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向考生发放待录取通知,考生应于24小时内接受待录取,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
四、奖助贷政策
为确保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我校将倾力为研究生创造优良的学习、生活、就业等条件、机会。申请调剂至我校且被录取的研究生除享受国家奖助学金待遇外,还可享受学校的优惠奖助政策,主要包括:
序号 | 项目 | 参评对象 | 奖助金额 | 奖励面 |
1 |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 达到评定条件的新生 | 20000元/人 | 依国家下达名额组织评审 |
2 |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 全体新生 | 一等奖每人10000元/年;二等奖每人6000元/年;三等奖每人3000元/年 | 一年级奖励面为100%,获得一、二、三等奖不设固定比例,根据相应条件获奖;二年级时,一等奖占本年级学生人数的20%,二等奖占本年级学生人数的30%,三等奖占本年级学生人数的30%;三年级时,获得一、二、三等奖不设固定比例,符合相应等级要求即可获奖。 |
3 | 研究生助学金 | 全体新生 | 一年级每月发放700元,二年级及三年级每月发放800元;每年按10个月发放 | 全体新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 |
4 | 购买广州地区大中专院校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 全体新生 | 学校为2016级学生购买,具体金额根据广州市医保局当年度公布标准确定 | 被录取且报到入学 |
5 | 免交住宿费 | 全体新生 | 1500元/人·年 | 被录取且报到入学 |
6 | 助研津贴 | 全体新生 | 自然科学类每月不低于300元/人;人文社科类每月不低于200元/人 | 由导师根据学生助研情况发放 |
7 | 出国交流学习资助 | 获得学校出国交流资格 | 学校一次性给予每人10000元资助 | 学校每年资助不少于5名研究生 |
8 | 助管津贴 | 全体新生 | 每月300~500元 | 学校每年根据实际需要设立一定数量的助管岗位,在校研究生经导师同意后可参与助管岗位的竞聘 |
五、其他
复试办法及时间等将发布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请考生及时关注(http://yjs.zhku.edu.cn/index.as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