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天津市迎宾馆招聘工作方案
2016-02-02来源: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

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文件规定,为了弥补人员不足,确保人员素质,保证公开招聘工作顺利开展,制定公开招聘工作方案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天津市迎宾馆为全额拨款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我市政务、外事接待任务和各种商务活动的接待服务工作。

二、招聘岗位、职责、数量

招聘岗位:服务员;

岗位职责:从事政务、商务接待服务工作;

招聘数量:20人。

三、招聘人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和天津市户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无违法违纪记录;

3、具有1年以上宾馆工作经历;

4、年龄30周岁以下;

5、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

6、具有胜任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无不良嗜好;

7、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

8、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9、具有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它条件。

四、方案公布方式

此招聘方案于2016年2月1日至2016年2月14日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tj.lss.gov.cn)公布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2月15日8:00—2月19日18:00)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请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tj.lss.gov.cn)下载、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并将填写完毕的登记表以“姓名-性别”(如张三-男)为题目发送至邮箱:xyzlf@qq.com,收到邮件后单位在48小时之内将给予回复确认,请考生注意查收。非报名时间范围内发送的邮件,视为无效。

(二)资格审查( 2016年2月下旬或3月上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友谊路20号

方式:报名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及相关证书原件到指地点接受查验。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对资格审查不合格人员,取消考试资格。同时向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发送《考试通知单》。开考比例为3:1。不到这一比例的,相应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六、考试(2016年3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友谊路20号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专业操作和专业面谈相结合的考核方式,专业操作主要考核应试人员的专业技能水平,专业面谈主要考核应试人员的专业知识水平。专业操作和专业面谈均采取百分制,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或在专业操作和专业面谈过程中报考人员缺少任一科目考试的,不予聘用。

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为:

总成绩=专业操作成绩×40%+专业面谈成绩×60%(即换算为100分制)。

考试结束后,以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现场予以公布,考生签字确认。考试全部结束后3日内在单位进行成绩公示,公示期3天。

专业操作成绩、专业面谈成绩、总成绩均保留2位小数。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照专业操作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仍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

七、体检、考察

(一)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按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的名单。

体检需要在具有资质的三甲医院进行。

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的体检标准,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行业有特殊要求的,按行业规定执行。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二)考察

考察由天津市迎宾馆组织实施。考察应当做到全面、客观、公正。考察内容包括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同时对被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八、拟聘用人员名单的确定及其公布方式

拟聘用人员将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招聘单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等情况。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九、咨询电话、举报或投诉电话

咨询电话:83606261

举报或投诉电话:83310028转8200

2016年1月13日

附件: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

天津市迎宾馆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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