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2015年执业药师/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合格标准通知
2016-01-20来源:天津市人事人才信息中心网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5年度执业药师、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6]2号)文件精神,现将2015年度执业药师、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公布如下:

一、合格标准

执业药师(药学、中药学)资格考试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72(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20分)。

出版专业技术人员初级、中级资格考试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120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200分)。

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

2016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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