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民族中专学校2008年招聘教师公告
2008-10-09来源:云南省民族中等专业学校

云南省民族中等专业学校直属于云南省民族事务委员会,是全省唯一的省属民族类国家级重点中专学校,承担着为少数民族和边疆民族地区培养专业技术人才民族干部的的重任,被国家民委列为“全国民族职业教育示范基地”,被国家教育部和财政部列为唯一的全国民族工艺品设计与制作实训基地。为适应新形势对职业教育改革和学校发展的要求,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和培养骨干教师,满足强化重点专业建设和开辟新专业的要求,缓解专职教师和专业技术人员短缺的矛盾,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经云南省人事厅、云南省民委批准,学校2008年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8名。

一、报考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

2、具有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高等院校本科及其以上学历(特殊岗位除外);

3、专业对口,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和较强的教学组织协调能力,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4、身体健康,符合体检健康标准,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73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5、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所需要的基本素质,愿意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具有教师资格证或相关专业从业资格证。

二、招考名额、专业岗位及要求:

招聘岗位 人数 学历 专业 其他资格条件
教师 2 大专 汽车运用与维修及相关专业 有熟练的操作技能,双师型人才优先。
教师 1 大专 烹饪及相关专业 有熟练的操作技能,双师型人才优先。
教师 1 本科 服装设计与工艺及相关专业 有熟练的操作技能,双师型人才优先。
学生教育管理 1 本科 思想政治教育及相关专业 具备从事德育教育与学生管理工作的素质或具有相关工作经历与经验者优先。
教师 1 本科 计算机相关专业 有熟练的操作技能,双师型人才优先。
教师 1 本科 财会相关专业 有熟练的操作技能,双师型人才优先。
文秘档案管理 1 本科 文秘、档案等文科类专业 具备文秘档案管理工作基本知识和素质,具有相关工作经历与经验。

三、招考范围及说明:

1.在确定拟聘人员时,同等条件下,以下几类人员优先:“双师型”教师和实际操作技能强者优先;学历高者和具有职业资格等级证书者优先;综合素质好、有专项特长者优先;熟悉民族职业教育和具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少数民族优先。

2.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考岗位人选缺额的,在同岗位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若递补者条件仍不符合岗位要求,则该岗位招考空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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