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哈尔滨工业大学博士生住宿有关事项说明
2016-01-12来源:哈尔滨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

各位同学:

为能使您顺利入住,学生公寓管理中心就入住流程、收费标准、生活用品准备等事宜说明如下,请您认真阅读,谢谢。

一、入住流程

注意事项:凭录取通知书、身份证,由博士生本人亲自办理住宿手续。

办理程序:

名单

二、住宿地点及收费标准

博士生住宿统一按学院及实验室所在校区安排,应届博士请按规定的报到日期,到指定地点进行选房,逾期报到同学将由公寓中心指定公寓统一安排住宿。

学生公寓假期不接待任何外来住宿,请同学按照报到之日到校。

各院(系)安排如下:建筑学院住土木楼区A05公寓;市政学院、土木学院、交通学院、食品学院住二校区;学院实验室在科学园的住A17公寓;其它院(系)住一校区。

博士生公寓住宿收费原则为:按年预交,按月结算,不足半月按半月计费。

博士生公寓住宿收费标准为:1200元/年

三、生活用品

为了保证同学们的身体健康,入学行程方便,也为了广大同学生活环境整洁有序,学校将按照国家技术标准、由学校财务、纪检等相关部门把关统一招标采购公寓备品,由学生公寓管理中心执行代售。学生可以自愿购买学校招标的备品,自带备品必须符合国家纤维局卫生安全标准,质监部门将进行抽检,凡抽检不合格的备品将予以没收,请学生提前做好自检。被罩、床单的尺寸可参照学校采购物品的尺寸。备品可全套购买,也可分为棉品(包括:棉被、褥子、枕芯)与床品(包括:被罩、床单、枕套、枕巾)两整套购买,除毛巾被外,棉品与床品不拆单件出售。使用超过四年的床品,公寓不提供换洗服务。

名单

四、联系电话:0451—86414140

接听时间:2016年01月04日—01月15日每周一至周五08:00—11:30 ;13:30—17:00

2016年02月25日—03月01日每周一至周五08:00—11:30 ;13:30—17:00

总务处/后勤集团学生公寓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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