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拟录取到我校的统招博士研究生,凡报名时填报的报考类别为“定向”的研究生,请下载《哈尔滨医科大学定向培养研究生协议书》(附件)一式三份,填写并请定向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于2016年5月27日前交研究生学院招生办公室(哈医大校部公卫学院A215室)。逾期不交者,我校将视为放弃定向培养资格,录取类别改为“非定向”。咨询电话:0451-86671349。
哈尔滨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
2016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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