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2014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4]18号)和《关于做好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录取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4〕43号)的文件精神,艺术学院对2016级非全日制工程硕士研究生第二阶段入学考试录取工作决定如下:
一、复试录取工作小组
组 长:许世虎 教授
副组长: 夏进军 副教授
成 员: 袁恩培 教授 刘云国 副教授
秘 书: 杨柳
二、复试时间安排
1.资格审查及专业笔试时间安排及具体要求详见重庆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2.专业综合面试考试时间定于2016年1月10日下午2:30举行,考试地点为虎溪校区艺术学院518室;请各位考生于当日下午2:00准时到2-7研究生办公室报到,联系电话65678202。
三、录取原则
1.复试工作结束后,按总成绩进行排序。根据学校下达招生指标,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总成绩= 60%XGCT成绩+25%专业笔试成绩+15%专业综合面试成绩
其中专业笔试满分100分,专业综合面试满分100分
2. 专业笔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3. 专业综合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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