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大学2017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攻读博士学位招生简章
2016-12-24来源:西南大学

一、培养目标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国家民委、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人事部五部委《关于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的意见》(教民[2004]5号)和教育部等五部委《关于印发<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教民[2005]11号)的文件精神,为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和少数民族地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提供强有力的人才和智力支撑,决定开展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其目的在于培养坚定地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坚定地维护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发展服务;在本门学科内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能力和创新精神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生源范围

1.西部12省(区、市)、海南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福建、湖北、湖南(含张家界市享受西部政策的一县两区)等7个省的民族自治地方和边境县(市)。上述地区汉族考生应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自治地方工作3年以上,且报名时仍在民族自治地方工作。

2.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班、民族院校、高校少数民族预科培养基地和少数民族硕士基础培训学校的教师、管理人员以及民族科研机构人员。

预计招收约52名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该项工作按照“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的要求,采取“自愿报考、统一考试、单独划线、择优录取”等政策进行招生,重点向理工类、应用型专业倾斜,且招生比例原则上不低于招生总数的50%。各博士招生专业录取汉族考生比例不得超过10%,西部民族地区少数民族考生所占比例不得低于80%,详细情况请查看学校研招网(http://yz.swu.edu.cn)。热忱欢迎符合条件的考生报考。

三、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发展服务。

2.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4.年龄不超过45周岁;

5.有两名与报考学科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

6.现役军人考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要求办理。

四、招生专业

见西南大学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五、报名程序

1. 网上报名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在2017年1月15日-2017年2月20日登录学校博士招生报名网址(请注意学校研究生招生网http://yz.swu.edu.cn上的通知或链接)进行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并通过网上银行交纳报名考试费。报名交费后,一律不再办理退款手续。

2. 寄送材料至研招办

网上报名后,凡涉及到以下情况的考生,须将下列指定材料在2017年2月20日前寄送至西南大学研招办(地址:重庆市北碚区天生路2号西南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邮编:400715)。

(1)提交由考生所在省(市、区)教育厅民族教育处(或高等教育处)盖章的《报考2017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

(2)在境外获得学位的考生,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复印件。

(4)网上报名期间系统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需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 寄送材料至院系

考生在各二级博士培养单位组织的综合考核前,将如下材料交到报考院系:

网上报名生成的报名登记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两份由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专家签字封口的专家推荐信、科研计划(包含已有基础,科研方向,预计成果以及方法路线等),以及往届生的硕士学位证复印件、应届生的学生证复印件和由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盖章的应届硕士毕业生证明复印件。

考生须向报考院系提供能证明自己学术能力的材料,如:硕士阶段的成绩单、公开发表(出版)的论文(专著)、科研成果证明书、学习(工作)中获奖证书、硕士论文等材料,这些材料也将作为录取与否的重要依据。

六、考核及考试程序

1. 外语水平考试和专业基础考试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需通过外语水平考试和专业基础考试,方可参加各博士培养单位组织的综合考核。

外语水平考试和专业基础考试由研究生院组织,2017年3月18日上午进行外语水平考试,下午进行专业基础考试。

考生可于2017年3月10日后在报名系统中打印准考证。

2. 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的程序、内容和形式由各二级博士培养单位确定,一般安排在四月中上旬进行。考生在参加考核时须给院系查验的材料包括身份证原件、准考证以及往届生的硕士学位证原件、应届生的学生证原件和由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盖章的应届硕士毕业生证明原件。

七、录取与就业

招生单位依据考试成绩,德智体全面衡量、保证质量、择优录取。

不接受未报考本计划的调剂考生,报考本计划考生不得调剂到本计划以外录取。

所有被录取考生须签订协议书。在职考生与所在单位签订协议书;非在职考生(含应届硕士毕业生)与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协议书,毕业后全部回定向地区或单位就业。

八、学习年限

实行弹性学制,一般为三到四年,不超过六年。

九、其他

1. 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一律不作修改,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 现为委托培养的应届生、拟报考委托培养的考生以及原为委托培养的考生,现正在履行合同中服务年限的在职人员考生,须征得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单位的同意。考生与所在单位或委托、定向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而造成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负责任。

3.特别说明:

(1)研究生院组织的外语水平考试中不含听力测试。

(2)综合考核科目请向各招生学院(部、所、中心)咨询。

(3)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各招生单位的少民骨干计划数为预计数,学校将根据2017年教育部下达的少民骨干专项计划招生限额、报考人数、综合考核成绩划定资格线后,再最终确定各招生单位的少民骨干专项实际招生计划数。

(4)部分导师在2017年度只招收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在网上报名系统中会予以注明,请各位考生在网上报名时,仔细阅读相关流程及要求。

(5)以上内容若有变化,以上级文件为准,本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最终解释权归西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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