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理工大学2016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研究生第二阶段复试及录取方案
2015-12-31来源:重庆理工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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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今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研究生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复试、录取原则:按照 “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

二、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与管理:我校招收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工作在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由研究生招生工作办公室及各相关学院具体组织实施。各相关学院应成立相应的复试小组,具体负责对考生的复试考核工作。

三、复试名单的确定原则:根据我校确定的招收工程硕士的复试分数要求,严格挑选一志愿报考我校的上线考生进入复试。

我校2016年招收在职工程硕士的复试分数线为:

双证(有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学员的GCT分数要求为≥180分;

单证(仅有毕业证书,无学位证书)学员的GCT分数要求为≥200分;

四、复试方案

(一)、复试内容

1.政治理论考核(笔试)。试卷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2小时。(政治考核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2.专业课笔试。试卷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2小时。

3.专业综合面试。满分为50分。

(二)复试成绩计算方法

复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

复试总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50%+专业综合面试成绩

对于个别有突出能力的考生的加分原则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确定。

(三)复试安排

1.资格审查:考生在2016年1月7日上午8:40——9:40到研招办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的主要内容:①考生本人的《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②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件;③考生本人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统一由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若与原件一致请审核人签上“与原件一致”,并签名、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④本人已填写的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第二阶段考试的考生情况登记表;⑤交纳复试考务费150元/人。

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

2.复试时间及地点安排

(1)政治理论考核:2016年1月7日上午10:00——12:00,花溪校区1-605(车辆、计算机学院的考生)、1-607(机械、材料、药生等学院的考生)。

(2)专业课笔试:2016年1月7日下午14:00——16:00,地点:花溪校区1-606(车辆、计算机等学院的考生)、1-607(机械、材料、药生等学院的考生)。

(3)综合面试:2016年1月8日上午8:30——,地点安排如下:

车辆学院在1-605、609进行面试;其它学院(机械、材料、计算机、药生)在各学院会议室进行面试。

(四)对复试结果的处理

我校将在校园网上对复试结果进行公示。

五、录取方案

(一)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能录取:

1.政治理论考核不合格(低于60分)。

2.复试总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

(二)我校将根据国家有关招生规定、GCT成绩、政治成绩及复试成绩确定录取要求,进行择优录取。具体录取办法为:按照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在入学考试总成绩一样的条件下,优先录取复试成绩优秀或科研能力突出(公开发表过相关学科的学术论文、承担过科研项目或取得过科研成果等)或工作业绩优良的考生。

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GCT成绩)÷4×50%+复试成绩×50%。

(三)不参加资格审查及复试的考生或不符合报考条件、提供虚假信息的不予录取。

(四)考生一经录取,我校将和被录取考生及其所在单位签订三方协议书并发放录取通知书,同时办理被录取考生的入学报到等相关手续。

六、其他

有工作单位的考生,应提前处理好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所产生的一切问题。若因考生本人或考生所在单位原因致使考生不能复试或未被录取的后果,我校概不承担责任。

注: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办公室办公地址:花溪校区至善楼1-108室

重庆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办公室

2015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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