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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农业大学农学院2016年计划通过普通招考、申请审核制、硕博连读三种招考方式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43名(包括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研究生,招生定向就业研究生不超过总招生人数的30%),确切招生人数以学校最终下达的招生计划数为准。
一、培养目标和学制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学科中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科学专门人才。学制为三年。
二、考试选拔方式
普通招考通过学校统一考试方式选拔,申请审核制招考和硕博连读招考通过学校的申请审核制考试方式选拔。2016年,农学院70%招生指标采用申请审核制及硕博连读招考方式招生,30%招生指标采用普通招考方式招生,即30人采用申请审核制及硕博连读招考方式招生,13人采用普通招考方式招生。
三、报考条件
按《华南农业大学2016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执行。
四、报名时间和方法
(一)招生时段安排
2016年1月15日前第一时段招生,招收申请审核制考生和硕博连读考生,用申请审核制考试方式选拔。若30个指标有剩余,则纳入普通招考的指标。
2016年4月30日前第二时段招生,普通招考指标采用统一考试招生。
(二)报名方法、报考、提交材料
按《华南农业大学2016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执行。
五、申请审核制、硕博连读选拔程序
(一)报考资格审查
学校对考生资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报考条件要求进行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名单公示无异议后进入初选阶段。
(二)初选
学院组成初选审核学科专家组,根据考生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对其英语能力、科研潜质和基本素质进行初选,实行每位导师独立评分,去掉最高最低分后,再以专业为单位,按平均分由高到低排序,在招生导师同意的基础上,按差额复试的原则,提出进入复选阶段的考生名单,进入复选阶段考生人数与录取人数比例不超过2:1。进入复选的名单于2015年12月10日前在农学院网页公布。
初选成绩(满分100分)=英语能力*30%+科研潜质*40%+基本素质*30%
(三)复选
由复选考核小组对进入复选阶段的考生进行综合能力全面考核,包括学生的学科背景、英文水平、专业素质、思维能力和创新能力等。
复选考核分笔试和面试2部分,其中笔试占30%,时间2小时,满分为100分,主要考核农业基础知识的英文阅读和写作能力。面试题目由学院复选委员会任命具有副高职称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统一命题(命题教师需签保密协议责任书,农学院的博导不参加命题和改卷)。
面试占70%,时间35分钟,满分为100分,主要考核英文的听说能力(20%)、创新能力(20%)、科研潜质(30%)和综合素质(30%)。面试时考生以PPT形式首先用10分钟时间介绍本人的简历、在学期间研究工作进展或硕士论文的主要结果、发表论文情况、未来工作设想以及取得其他成绩等,然后主考提问(10分钟),最后考核小组成员随机提问(15分钟)。考核小组成员当场以无记名形式打分,秘书负责统计分数并在本专业考生面试结束时,当场向所有考生公布。成绩计算方法如下:
复选成绩(满分100分)=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
总成绩(满分100分)=初选成绩*50%+复选成绩*50%。
为了确保笔试和面试的公开和透明,期间进行全程录像,由学院负责研究生工作的辅导员保存六个月备查。
复选工作的具体安排,将提前3天在学院主页公布,复选在2015年12月30日前结束,并在学院网页公布复选通过名单及拟录取导师。
(四)确定录取名单并公示
学院按各学科初选、笔试、考生学术报告等的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学院拟录取名单,研究生院审核后于2016年1月15日前在校园网上公示,公示后无异议,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录取。
若因提供虚假信息被发现而造成取消考试、录取、入学资格或取消学籍等后果,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负。
六、普通招考招生程序
普通招考博士生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考生届时可通过学校研招网查询成绩。
(一)初试时间、地点
2016年4月23日至24日;地点在华南农业大学校内。
(二)初试科目(每科3小时,满分100分)
1、外国语:外国语考试不考听力(听力测试在复试中进行),主要题型有:阅读理解、写作和翻译等;
2、两门业务课,各专业具体考试科目见《华南农业大学2016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3、自然辩证法(仅要求同等学力考生,时间为4月24日下午)。
(三)复试
复试在初试结束后进行。由学院组织安排,一般采用笔试、面试、外国语听力口语测试及实验操作等多形式结合的方式。复试前一周由学院在网页上公布复试的具体安排。
复试成绩使用: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即综合成绩)。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为50%。
同等学力报考者在复试时还要加试两门报考专业的硕士主干课程,具体科目请与学院联系。
(四)确定录取名单并公示
研究生院根据全校各学院普通招考指标数,按照差额方式划定入围分数线及制定录取原则,学院在此基础上,根据考生初试、复试成绩,综合评估考生各方面的能力,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学院拟录取名单经研究生院汇总审核后,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录取并在校园网公示。
复试不及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若因提供虚假信息被发现而造成取消考试、录取、入学资格或取消学籍等后果,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负。
七、体检、收费标准、生活待遇及奖学金
按《华南农业大学2016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执行。
八、信息公开与监督
(一)按照教育部信息公开的规定,学校和学院都将通过网站公布博士生招生的相关信息。
(二)对招生录取过程中出现的异议,考生可向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申诉;若仍有争议,可向学校研究生院提出申诉。
(三)学校设有监督举报电话
电话:020-85280066(研招办)、020-85281301(纪委);
E-mail:yzb@scau.edu.cn(研招办)、jjjc@scau.edu.cn(纪委)。
九、招生咨询
招生咨询部门:华南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通讯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483号,邮编:510640
招生咨询热线020-85280066;
电子邮件:yzb@scau.edu.cn;
招生专业目录请查询华南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www.scau.edu.cn/yzb。
农学院招生联系人及方式:
周老师020-32716836,zhoulj@scau.edu.cn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483号,邮编:510640
学院网址:http://xy.scau.edu.cn/nxy/cx/Ch/index.asp
华南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www.scau.edu.cn/yzb
十、其他说明
(一)学院招生实施细则的未尽事宜,请参照“华南农业大学2016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或通知。
(二)申请者材料请寄: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483号华南农业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王老师收;联系电话:020-85280066;邮编:510642。
(三)学校实行校、院二级管理,考生在报名、考试、复试、录取过程中的学科相关问题请与学院联系咨询;学院制定的招生细则如报考相关条件,报考考生也须符合。
(四)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及学院不提供往年试题和参考书、不举办任何课程补习班。
华南农业大学农学院
2015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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