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大学信息工程学院2016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实施办法
2015-11-20来源:深圳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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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宗旨与原则

“申请-考核”博士生招生方式由考生提出申请,提交材料,由信息工程学院组织进行材料初审、综合面试考核,择优录取,录取后的考生不需再参加全校统一组织的入学考试。该方式以考生的创新能力、科研潜力和已获得的学术成果为依据,选拔具有创新能力和学术专长的拔尖创新型人才。

“申请-考核”方式坚持质量第一原则,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坚持程序正义原则,全过程应公开、公平、公正,严格排除非学术因素干扰。

二、报考条件

1.须具备《深圳大学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各项报考条件。

2.考生硕士专业应为信息与通信工程学科或相关学科,最后学位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得全日制硕士或博士学位的申请者,在校成绩优秀。

(2)成绩优秀的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博士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3)获得境外硕士学位证书者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证书认证。

“申请-考核”方式不接受专业硕士学位获得者或非全日制硕士学位获得者的申请。

3.须已有学术论文公开发表(独立或第一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时,申请者可以是第二作者),或者有其他形式的科学研究成果发表(如公开出版的学术著作)。

4.具有较强的语言能力,外语水平较高。

三、招生专业

信息与通信工程

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0755-26536198,E-mail:lys@szu.edu.cn。

地址:深圳大学南区信工楼N714,邮编:518060

四、申请考核制招生培养类别

申请考核制只招收非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确定拟录取后不允许更改录取类别。录取前须将组织关系、人事档案等转入深圳大学研究生院档案室,否则不予发放《录取通知书》,被录取后必须全脱产学习。

五、申请考核制博士报名方法

1.网上报名

①报名时间:2015年11月14日-11月26日;

②报名网址:http://yz.chsi.com.cn/bsbm/;

③网报成功后打印报名表。

2.缴交报名费

①报名费200元,报名费一旦缴纳不予退还,交费时间:11月14日-11月26日;

②缴费方式:网上缴费

3.提交资料

报考人员须在2015年11月26日前,将材料提交到信息工程学院李老师处。提交材料包括:

(1)研招网报名后打印下来的报名表;

(2)学位、学历证书的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须提交所在单位研究生院或研究生管理部门的在读证明,本校在读硕士生可不需要);

(3)硕士课程成绩单原件(需加盖研究生成绩管理部门公章);

(4)硕士学位论文(应届毕业硕士生可提供论文摘要和目录等,本校在读硕士生可不需要);

(5)两位或两位以上与所申请学科相关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信;

(6)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科学研究计划书;

(7)至少一项参加英语考试的成绩证明,具体包括:TOEFL、GRE、雅思、国家英语四级或六级考试、国家英语专业考试、WSK(PETS5),及其他可证明自己外语水平的材料作为补充;

(8)获奖证书、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

(9)三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

(10)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上述材料请装订成册,材料一经受理,恕不退回。信息工程学院会根据实际情况,要求申请者提供申请材料原件以供查验。

六、选拔程序

1.材料初审

学院组成学科专家组(包括不少于5人,副高以上职称)对每个申请者提供的材料进行初步评估,并就申请者的专业素质、外语水平及培养潜力三个方面进行打分评估。评估结果以初试分数的形式体现。

学科专家组结合招生导师意向,按一定的差额复试比例(差额比例由招生学院制定),确定进入复选(面试)考核阶段的考生名单。拟进入面试考核阶段考生名单于2015年12月16日前在信息工程学院网页公布。

2.专业综合笔试

笔试主要为专业综合测试,采取闭卷考试进行。

2.面试考核

由信息工程学院按学科或研究方向组成面试考核专家组(不少于7人,其中至少3人具有博导资格,前一环节的学科专家组成员不再参与此环节),对进入面试考核阶段的考生进行专业能力考核。专业能力考核内容包括专业知识与综合能力面试两个环节。面试考核专家组的每位成员对所有参加面试考核的申请者就面试结果进行打分,去掉最高最低分后,再以专业为单位,按平均分由高到低排序。

面试考核的具体时间、地点提前3天以上在学院主页公布,面试工作应公开进行并在2015年12月28日前结束。

3.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公示

学院按各专业所有申请人的材料初审、笔试、面试考核的成绩加总,由高到底确定拟录名单,研究生院考核后2015年12月30日前在校园网上公示,公示后无异议,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录取。

七、监督机制

1.按照教育部信息公开的规定,学校和学院都将通过网站公布博士生招生的相关信息。

2.对招生录取过程中出现的异议,考生可向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申诉;若仍有争议,可向学校研究生院提出申诉。

3.研究生院与学校纪委(监察处)设立招生违规举报电话及邮箱如下:

监督电话:0755-2653492(纪委)、0755-26536177(研招办);

E-mail:jiwei@szu.edu.cn(纪委)、szuyz@szu.edu.cn(研招办)。

八、其他说明

1、申请人应如实提供申请材料。如发现申请人提交虚假材料、作弊或有其它违纪行为的,依情节严重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将给予严肃处理,由此造成不能录取或其他相关后果的,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深圳大学信息工程学院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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