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重庆大学工程博士招生简章
2015-11-16来源:重庆大学

在线网校:>>>点击进入<<<

网校授课:>>>点击进入<<<

考试书库:>>>点击进入<<<

网校以及考试书库开发及拥有课件范围涉及公务员/财会类/学历类/建筑工程类

等9大类考试的在线网络培训辅导和全新引进高清3D电子书考试用书。

为满足我国工业化进程以及创新型国家建设对高端工程领域人才的需求,落实国家关于开展工程博士试点工作的战略举措,我校于2012年开始招收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今年招生的具体事宜如下。

一、工程博士简介

为适应创新型国家建设对工程技术领军人才的需求,完善我国工程技术人才培养体系,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在我国设置工程博士专业学位,英文名称为“Doctor of Engineering”,英文缩写为D.E.。

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由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授权的高等学校与企业联合培养。工程博士专业学位获得者应具有相关工程技术领域坚实宽广的理论基础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备解决复杂工程技术问题、进行工程技术创新以及规划和组织实施工程技术研究开发工作的能力;成为在推动产业发展和工程技术进步方面作出创造性成果的工程领域高端领军人才。

工程博士专业学位课程体系应根据培养对象的特点和培养目标要求设计。实行多学科交叉培养和导师团队联合指导。工程博士的学位论文工作应与解决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工程技术问题、实现企业技术进步和推动产业升级紧密结合,学位论文能反映学位申请者的贡献及创造性成果。

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由高等学校授予。工程博士专业学位证书格式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制定,学位获得者的学位证书由学位授予单位颁发并同时颁发毕业证书。

2011年10月,国务院学位办批准重庆大学等25所国内重点高校为首批工程博士专业学位授予单位并开展工程博士培养试点。

二、招生计划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要求,获批试点高校应结合国家重大科技专项研究任务开展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培养工作,招生专业以所承担的国家重大科技专项所属板块命名。根据我校或报考者所承担的国家重大科技专项任务,2016年度计划在“先进制造”与“能源与环保”专业开展招生,拟招生10名(以国家下达招生计划为准)。招生目录及学院联系信息见附表1。

三、报考条件

1、工程博士招生培养应与国家重大科技专项相结合,与企业人才需求相结合。考生应来自工程实践行业企业,报考导师直接承担“先进制造”或“能源与环保”领域国家重大科技专项研究任务,或者考生所在企业在以上两领域承担了国家重大科技专项研究任务。

2、报考者应已获得硕士学位,具备3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从事工程技术岗位工作,年龄一般不超过45岁。

3、报考者应为企业工程技术骨干,并具有较好的工程技术理论基础和较强的工程实践能力,取得过一定工程实践研究成果,参与国家重大科技专项主体研究工作,具有成为企业工程技术领军人物的潜质。

4、报考者应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及其它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报考者的健康状况符合博士研究生入学体检标准。

5、报考者报考类别应为原单位定向培养博士研究生。

四、招生方式

我校工程博士采取“本人申请”+“企业推荐”+“综合考核”的招生方式。学校与相关企业达成联合培养工程博士意向后,企业内符合条件的员工提出攻博申请,经企业同意并给出推荐意见后提交招生学院审核。学校对考生组织综合考核,对报考者专业背景、知识结构、工程实践与管理经历、工程创新成果与研究业绩、综合素质与发展潜力等进行考察,择优录取。

五、申报所需材料

申请人采取网上申报,并准备以下申请资料,共计七项:

(一)报名登记表;

(二)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结合国家重大科技专项,致力研究的问题和设想的陈述书;

(三)学习和工作经历、经验、能力、承担工程项目情况、所获专利及其他工程创新成果与研究业绩、研究成果的陈述;

(四) 学习与工作期间所获专利、科研成果、项目业绩以及参与国家重大专项研究任务及成果的证明文件

(五)由考生工作企业二位专家写出推荐书(网上报名完成后下载表格);

(六)硕士学位证书的复印件;

(七)身体健康状况证明(体检表在网上报名完成后下载表格);

申请人必须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不得伪造有关证明。一经发现作伪并核实,将取消其考试资格、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且5 年内不接受其报考。申请材料(一)至(三)请于重庆大学研究生院工程博士招生信息网填报,申请材料(四)至(七)请按照要求用A4 纸打印或复印,于综合面试时提交报考学院研究生办公室,以便审核。

六、申报程序及综合考核的时间要求

1、申请人应于2016年3月1日前登录研究生院主页(http://graduate.cqu.edu.cn)进行网上报名,3月10日前向报考学院提交申报所需材料。报考学院于3月20日前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资格审查意见,于3月21日前报研究生院审定;经审定合格,取得综合考核资格的报考者,将由报考学院研究生办公室通知参加学院组织的综合考核。各相关学院应于4月30日前将综合考核结果报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2、综合考核主要考核报考者的外语水平、专业基础、专业知识、综合能力与创新素质等四部分,考核每部分分值均为100分。外语水平、专业基础和专业知识的考核以面试和笔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综合能力与创新素质的考核采取面试或其他方式进行。

3、考生参加综合考核时需缴费300元,由招生学院收取,并开具学校缴费收据。

4、校博士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对各招生学院综合报考者条件和综合考核成绩,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择优确定拟录取工程博士研究生名单并网上公示,公示结束无异议后,对报考者发放拟录取博士生录取通知书。

5、通过综合考核后拟录取的考生,我校将与考生所在工作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后,录取为2016年秋季入学工程博士研究生。学制一般4—6年。达到工程博士学位要求者,将获得国家统一颁发的学位证书及毕业证书。

重庆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二O一五年十一月

附表: 2016年重庆大学工程博士招生信息表

更多学历考试信息请查看学历考试网

2025公考·省考培训课程试听预约报名

  • 报班类型
  • 姓名
  • 手机号
  • 验证码
推荐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