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细则
2015-11-12来源:华南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我院2016年计划通过申请审核制、硕博连读两种招考方式招收博士学位研究生15名,其中,录取定向就业(在职)攻读博士学位考生人数控制在5人内。

一、培养目标和学制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科学专门人才。学制为三年,最长学习年限为七年。

二、考试选拔方式

申请审核制招考和硕博连读招考的考生,统一参加学院的申请审核制考试方式选拔。

三、报考条件

(一)申请审核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3.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4.年龄不超过45周岁。

5.现役军人考生还须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6.硕士阶段的专业与所申请的博士专业必须是相同或相近专业(相近专业一般应为同一一级学科,即学科代码前4位相同;若跨一级学科,由学院认定是否相近)。

7.学历学位应满足以下要求:

(1)申请我院的考生学历学位应满足以下要求之一:

①全日制应届毕业硕士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②2005年之后(包含2005年)获全日制硕士学位、且毕业后在高校或科研单位从事科研工作的往届生;

申请审核制不接受同等学历考生报考。

8.英语应满足以下要求:

(1)提供以下范围之内的第三方考试成绩单一份:TOEFL、雅思、GRE、英语四级、六级考试、国家英语专业考试、WSK。其他英语成绩不能作为申请的报名条件,只能作为英语能力的补充材料。分数要求:TOEFL≥72分、雅思≥5.5分、GRE(旧850分以上,新170以上)、英语四级≥425分、六级考试≥425分、国家英语专业考试≥60分、WSK(PETS5≥60分)。

(2)取得成绩的时限要求:2010年9月后获得的第三方英语考试成绩(在读非定向硕士生第三方成绩可不受时间限制)。

9.以第一作者在公开期刊上发表论文至少1篇或导师第一作者硕士研究生第二作者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至少1篇。

(二)硕博连读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3.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4.年龄不超过45周岁。

5.申请人必须是我校在读二年级全日制经济类或管理类学术型硕士生。

6.已按培养计划修完全部硕士生课程,取得规定的学分,所有课程不得有补考或重考。

7.具备继续培养、深造的素质和潜力,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动手能力和创新精神,有获得优秀博士论文的潜力。

8.英语应满足以下要求:

提供以下范围之内的第三方考试成绩单一份:TOEFL、雅思、GRE、英语四级、六级考试、国家英语专业考试、WSK。其他英语成绩不能作为申请的报名条件,只能作为英语能力的补充材料。分数要求:TOEFL≥72分、雅思≥5.5分、GRE(旧850分以上,新170以上)、英语四级≥425分、六级考试≥425分、国家英语专业考试≥60分、WSK(PETS5≥60分)。

9.以第一作者在公开期刊上发表论文至少1篇或导师第一作者硕士研究生第二作者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至少1篇。

四、报名时间和方法

(一)招生时段安排

2016年1月15日前,第一时段招生,我院招收申请审核制考生和硕博连读考生,用申请审核制考试方式选拔。

2016年4月30日前,第二时段招生,我院视第一时段招生完成情况决定是否开展后续“申请审核制”招生,将另行通知。

(二)报名

1、第一时段考生报名时间

考生在2015年11月3日-2015年11月25日登录华南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www.scau.edu.cn/yzb自行报名。

2、硕博连读生考生除网上报名外,还需登陆华南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填写《华南农业大学2016年硕博连读研究生申请表》。

3、报名费200元。

(三)提交材料

考生于2015年11月23—26日(工作日上班时间),向我校研招办提交(或邮寄)下列材料:

1、报名费;

2、网报系统打印的《华南农业大学2016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华南农业大学2016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政治审查表》;

3、两位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专家分别撰写的《专家推荐书》(由专家密封);

4、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生提供学生证复印件)、本科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与身份证复印件;

5、硕士课程成绩单(应届生提供原件,往届生提供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的复印件);

6、持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7、我校二年级考生需提交《华南农业大学2016年硕博连读研究生申请表》;

8、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科学研究设想(不少于3000字);

9、符合报名条件的第三方英语成绩证明;

10、获奖证书、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

11、三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

五、选拔程序

(一)报考资格审查

学校对考生资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报考条件要求进行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名单公示无异议后进入初选阶段。

(二)初选

学院组成初选审核专家组,根据考生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对其英语能力、科研潜质和基本素质进行初选(其中英语能力满分100分,科研潜质100分,基本素质100分),实行每位导师独立评分,去掉最高最低分后,按平均分由高到低排序,在招生导师同意的基础上,按差额复试的原则,提出进入复选阶段的考生名单,进入复选阶段与录取人数比例不超过2:1。进入复选的名单于2015年12月10日前在学院网页公布。

初选成绩=(英语能力成绩+科研潜质成绩+基本素质成绩)/3,满分100分,低于60分不进入复选阶段。

(三)复选

1、笔试

由学院组织,对进入复选阶段的考生进行“十三五时期农林经济管理前瞻性问题”笔试,满分100分,低于60分不予录取。

2、学术报告

由学院组织考生公开进行15分钟的学术报告及研究工作设想。我院成立专家组担任考核工作,满分100分,低于60分不予录取。

3、复选成绩=(笔试成绩+学术报告成绩)/2,满分100分,低于60分不予录取。

4、复选工作的具体安排,将提前5天在学院主页公布,复选在2015年12月30日前结束,并在学院网页公布复选通过名单。

(四)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公示

学院按录取原则和总成绩=初选成绩(40%)+复选成绩(60%),由高到低确定拟录名单,研究生院审核后2016年1月15日前在校园网上公示,公示后无异议,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录取。

若因提供虚假信息被发现而造成取消考试、录取、入学资格或取消学籍等后果,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负。

六、招生计划

学校公布的《华南农业大学2016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所列经济管理学院各专业招生计划包含申请审核制和硕博连读人数,录取时将根据学校实际下达计划数进行调整。请考生及时与报考导师联系,并关注学校研究生院和学院的相关通知。

七、收费标准、生活待遇及奖学金

(一)博士生缴纳学费标准:非定向就业学术型博士生9000元/年,三年共计27000元/人;定向就业学术型博士生20000元/年,三年共计60000元/人。

(二)学校奖助学金

1、国家奖学金:每年奖励金额在300万左右,其中博士生国家奖学金为每生3万元/年(只奖励在校非定向全日制研究生)。

2、助学金(正常学制内非定向研究生享受)、学业奖学金(学业奖学金:非定向生享有荣誉和奖励金额,定向生只享受荣誉)、助研岗位津贴情况如下表:

奖学金 助学金 总金额
学业奖学金 国家助学金 学校助学金 助研岗位津贴
类型 等级 金额 比例 金额 金额 金额
博士生 一等 18000元/年 20% 833元/月 1367元/月 ≥400元/月 ≥49200元/年
二等 12000元/年 50% ≥43200元/年
三等 9000元/年 30% ≥40200元/年

3、单项奖学金和社会奖学金

学校每年设置150余万元的研究生单项奖学金,奖励在校表现突出的研究生个人或团体,包括优秀研究生干部、先进班集体、道德风尚奖、创新创业先进个人、创新创业扶持计划、毕业班优秀研究生等。奖励比例和标准以具体文件为准。

社会奖学金,则根据捐赠单位或个人的要求,奖励在读全日制研究生,具体对象和金额按照社会奖学金捐赠协议执行。

4、科研成果奖励

学校每年对优秀学位论文、发表高质量科研论文的研究生作者给予奖励,奖励金额从2000元到500000元不等,奖励标准以具体文件为准。

5、助教、助管岗位津贴及特殊困难补助

学校每年设置90万元专项助学金,用于资助以下研究生:家庭经济特别困难、个人发生重大疾病、个人财产遭遇重大损失、家庭主要成员发生重大变故或家庭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等的研究生;参与助教、助管岗位的研究生,其中助教岗位面向学院(部)相关基础课程设置,助管岗位面向机关部处、学院(部)等单位设置。

6、国家助学贷款

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中家庭经济困难者,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贷款条件和金额按照国家和广东省有关规定执行。

(三)学院奖助学金

为鼓励研究生在农林经济管理领域进行创造性研究,发表高水平学术成果,推动农林经济管理专业学科建设,培养高水平专业人才,学院设立农业经济管理研究生奖助学金。

1、农林经济管理研究生奖学金,奖励金额:博士生一等奖学金10000元/人,博士生二等奖学金5000元/人。

2、农林经济管理研究生励志奖学金,奖励金额:博士生4000元/人。

3、农林经济管理研究生助学金,资助金额:博士生为800元/人。

(四)学校研究生创新人才培养计划:主要有研究生参加高水平国际学术会议资助计划、研究生国外短期访学计划、博士生创新人才培植计划。研究生参加高水平国际学术会议资助计划,每年拟资助30名左右研究生参加高水平学术会议,资助额度为3000元至15000元;研究生国外短期访学计划,每年拟资助15名左右研究生赴国外高水平大学和科研机构进行1至3个月的访学,资助额度为2万至4万元;博士生创新人才培植计划:分为国外培养和国内培养。国外培养项目旨在提升我校博士生国际化视野,选派若干优秀博士生到国外知名大学和研究机构开展学位论文研究工作,资助经费为12万元/人;国内培养项目旨在加快我校博士研究生培养步伐,每年拟资助10名左右延长期间的非定向博士生,资助经费为6万元/人,另导师须在此期间提供不低于每月1000元的“助研”津贴。

八、其他说明

(一)考生在报名、考试、复试、录取过程中的学科相关问题请与学院联系咨询。

(二)学院不提供往年试题和参考书、不举办任何课程补习班。

九、信息公开与监督

(一)按照教育部信息公开的规定,学院都将通过网站公布博士生招生的相关信息。

(二)对招生录取过程中出现的异议,考生可向学院提出申诉;若仍有争议,可向学校研究生院提出申诉。

(三)学院设有监督举报电话

电话:020-85281847,罗老师

E-mail:luojun3941@163.com

十、招生咨询

招生咨询部门:经济管理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通讯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483号,邮编:510640。

招生咨询热线(020)-85287357。

电子邮件:444315081@qq.com。

招生专业目录请查询华南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www.scau.edu.cn/yzb

十一、重要提示

1、考生申请材料邮寄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483号华南农业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王老师收;联系电话:020-85280066;邮编:510640。

2、请考生仔细阅读本招生实施细则,未详尽之处请按《华南农业大学2016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办理。

华南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2015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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