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迪庆州州级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08-09-11来源:迪庆州人事局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德、智、体、能全面考核的办法择优聘用。

二、范围、对象及条件 

(一)范围、对象:面向全州生源,取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学历,且尚未就业的普通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校的应、往届符合岗位条件的大中专毕业生。(应届毕业生是指毕业时间为2006年7月——2008年7月期间的毕业生;往届毕业生是指毕业时间为2006年7月以前的毕业生。)

(二)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党的基本路线;

 2、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有事业心、责任感,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3、具有所报考岗位的基本条件;

4、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人员。

(三)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形

1、根据有关规定,被确定为2008年全国范围内人事部门招考的拟录用人员、在职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及参公管理单位人员(含试用期内人员)、在读的非2008年毕业的高校学生、现役军人、近两年内被取消录用资格或被辞退的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近两年内未满原单位最低服务年限自行离职(无论是否办理辞职手续)或被取消录用资格的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不得参加报名。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在2005-2008年内人事部门组织的任何考试中作弊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或有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不符合报名条件。如有上述人员报名,请及时向州人事局反映情况。

3、考生在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核、招聘前属于以下几种情形的考生,一经查实,都将取消其招聘资格,由下一名顺延递补。

(1)已被录用为公务员的(包括试用期)。

(2)已被事业单位招聘为工作人员的(包括试用期)。

(3)已被国有企业招录为正式职工的(包括试用期)。

(4)已被聘用为特岗教师未满服务期限的人员。

三、招考计划和岗位 

根据《关于下达2008年增人计划的通知》(迪人﹝2008﹞13号):拟招聘专业技术人员30名。(具体岗位详见附表)

四、报名事宜 

1、报名所需材料:考生报名时必须携带毕业证、身份证原件(无身份证者,必须携带户口簿)及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

2、报名岗位:每个考生根据专业、岗位、学历等条件要求,限报一个岗位。

3、报名方式:考生必须到现场报名,否则不予办理报名手续。考生在填写《报名登记表》时,在学历、专业等要求上只要有一项不符合的,均视为无效。对符合条件的考生,招聘单位要积极接受,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报名。

4、报名地点:迪庆州人民政府便民服务中心(迪庆州人民政府大门左侧)。

5、报名时间: 2008年10月7日——10月10日,9:00时--17:30时,报名截止时间过后,一律不予办理报名手续。

6、考试费用:根据云计收费﹝2003﹞110号文件规定,考生报名时须交纳80元考务费。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相关证明材料减免考试费用。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免报名费用人员在报名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7、报名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参加考试。考生在考试前一周到州人才服务中心领取准考证。

8、报名咨询电话:0887-8226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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