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大学航空航天学院2016年接收推免研究生工作细则
2015-09-28来源:重庆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一、招生计划

根据按《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文件精神,结合重庆大学研究生院《关于做好接收2016年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的通知》(重大校研[2015]36号)的精神和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我院2016年推免研究生接收工作的实施细则。

重庆大学航空航天学院2016年招收力学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和航空工程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计划招收力学学术型硕士研究生17名,航空工程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18名,计划接收推免研究生18名,力学直博生3名。

二、招生原则

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保证质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本着先申请先审核的原则,依据复试成绩择优选拔。

三、推免生接收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胡宁

副组长:万玲,严波

成 员:彭向和,刘占芳,蹇开林,杨昌棋,魏榛,姚建尧,张晓敏。

秘 书:张琳

四、推免生接收条件

1、政治态度端正,思想意识健康,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品行优良,无任何学术不端行为记录,无任何违纪行为记录;

2、“985”、“211工程”或行业特色院校中学习成绩名列前茅,且获得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

五、复试安排

1.填报志愿及复试通知:

(1)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需登陆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进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选择报名志愿、查看复试通知及待录取通知等相关接收录取工作;

(2)学院将于2个工作日内通过研招办“推免服务系统”向申请考生发出复试通知,并告知复试具体时间。

2、复试资格审查:

参加复试的学生报名时,均需带上(a)学生证及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必须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b)英语四、六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或英语四、六级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或证明外语水平的其他考试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c)其他相关材料(诸如各类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本人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原件和复印件)。

3. 复试考核:

(1)复试内容:专业课笔试(工程力学:静力学和材料力学)、专业综合面试、英语面试(听力及口语)。

(2)复试成绩记分办法:总分100分,其中:专业课笔试占40%,专业综合面试占40%,英语面试占20%。

(3)复试成绩公示:复试成绩在学院网站上公示3个工作日。

六、录取方案

根据学生复试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七、奖学金确定

推荐免试研究生有机会获得以下奖、助学金:

1.国家助学金:面向全日制硕士生(委托培养除外)提供每生每年6000元的国家助学金(具体办法请查询http://yz.chsi.com.cn/)。

2.国家学业奖学金:在学籍年限内符合条件的大部分研究生(委托培养、国防生及电影学院研究生除外)可获得学业奖学金(全额或部分返还所交学费,推免生第一年可享受全额学业奖学金)。具体办法请查询http://yz.chsi.com.cn/)。学业奖学金实行动态管理,每学年评选一次。

3.国家奖学金:在学籍年限内符合条件的优秀研究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博士生一年3万元,硕士生一年2万元,每学年评选一次。对2016年的推免研究生,学校分配给航空航天学院力学一级学科5个国家奖学金名额。将严格按照《重庆大学优秀研究生选拔工作办法(试行)》(重大校2015[247]号)文件精神,在推免生中推荐符合相关学科排名(请从www.cdgdc.edu.cn中查询)和成绩排名的学生给予国家奖学金。

4.其他奖助金:学校设立了优秀推免生新生奖学金(一等奖每人10000元;二等奖每人5000元)、创新基金、院士基金、国际交流基金、三助(助教、助研、助管)岗位等。另外,航空航天学院接收的优秀推免生还有机会获得向克坚奖学金。

5.对家庭经济困难的研究生,可按照相关文件规定申请困难补贴及助学贷款。

其它事项请参见《关于做好接收2016年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的通知》(重大校研〔2015〕36号)。热烈欢迎各位优秀学子来到重庆大学航空航天学院学习深造!

联系电话:023-65102523

邮箱:zhanglin0618@cqu.edu.cn

航空航天学院

2015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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