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大学电气工程学院2016年推免生接收工作实施细则
2015-09-28来源:重庆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一、招生计划

根据按《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文件精神、结合重庆大学研究生院《关于做好接收2016年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的通知》(重大校研[2015]36号)的精神和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我院2016年推免研究生接收工作的实施细则。

2016年我院计划接收的推免生人数约为150人,直博生名额为4个,实际接收推免生人数以教育部推免生服务系统中确定待录取数据为准。

二、招生原则

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保证质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本着先申请先审核的原则,依据复试成绩择优选拔,额满为止。

三、推免生接收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廖瑞金

副组长:周 林

成 员:杨 帆 廖 勇 司马文霞 卢继平 王明渝 付志红 雍 静

秘 书:沈 晗

按专业成立复试小组,复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复试小组在学院“推免生接收工作小组”领导下开展复试工作。

四、推免生接收条件

1、政治态度端正,思想意识健康,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品行优良,无任何学术不端行为记录,无任何违纪行为记录;

2、“985”、“211工程”或行业特色院校中学习成绩名列前茅,且获得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

注:直博生申请的条件为“985”高校,且已通过国家英语六级的推免生。

五、复试安排

1、复试报到

校外推免生来渝时需携带以下材料,并在复试前提交到重庆大学A区电气工程学院(第六教学大楼)研究生教务办公室(6319-1室)。

(1)加盖申请人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的本科正式成绩单原件;

(2)所在院校开具的推免资格证明原件;

(3)英语等级证书复印件;

(4)在校期间,如获得过奖励、发表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其它学术工作成果、社会实践鉴定等,请提供相应复印件或证明。

2、收取复试费

来校参加复试的学生需缴纳复试费,每生150元。

3、体检安排

学生来校复试期间,到学校A区、B区和虎溪校区医院进行体检,不到学校的学生可在当地三甲医院进行体检。

六、复试内容及时间安排

1、复试以综合面试为主,内容包含对专业基础知识、英语听说能力及综合能力素质考察;

2、面试专家组根据学生报考的专业方向确定,报考导师参加学生的面试;

3、校内推免生由各个系组织,具体复试地点另行通知;

4、校外推免生具体复试时间安排请联系学院研究生办公室咨询。

七、录取方案

1、硕士推免生录取方案

(1)夏令营营员执行当年公布政策;

(2)其他学生依据复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其中专业基础知识成绩占50%,英语成绩占20%,综合能力成绩占30%。

2、直博生录取方案

依据参加复试学生的绩点成绩+复试成绩由高到低来确定,学生的排名计算如下:

综合成绩 = 绩点成绩× 70%  + 复试成绩×30%

八、奖学金确定

重庆大学从2008年开始实施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建立以科研为导向、鼓励优秀为目的的动态奖助体系。按照国家政策,从2014年入学的研究生开始实行收费制度。学校将按照国家和重庆市的规定收取学费,同时向全日制硕士生提供以下奖、助学金:

1、 国家助学金

面向全日制硕士生(委托培养除外)提供每生每年6000元的国家助学金(具体办法请查询http://yz.chsi.com.cn/)。

2、国家学业奖学金

在学籍年限内符合条件的大部分研究生(委托培养、国防生等除外)可获得学业奖学金(全额或部分返还所交学费,推免生第一年可享受全额学业奖学金)。具体办法请网上查询http://yz.chsi.com.cn/)。

九、 其他事项

1、对于第一批三个平行志愿都不填报重庆大学的本校推免生不予接受其调剂申请;

2、无论是直博生还是硕博连读生,均不能保证所意向填报的博士生导师具有招生指标;尤其是硕博连读生,须经学院的选拔后合格者才能转为博士生。

未尽事宜由重庆大学电气工程学院负责解释,电话:023-65111935。

重庆大学电气工程学院

二O一五年九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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