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浙江师范大学2016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
2015-09-18来源:浙江师范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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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研究机构:

为完善和规范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下文简称“推免生”)复试工作,提高我校研究生生源质量,根据教育部办公厅相关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16年接收推免生复试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措施

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接收推免生复试工作。各学院、研究机构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的接收、复试和资格审查工作,受理考生的质疑和申诉,同时将领导小组名单和联系电话等信息在工作网站公布,于复试前3天报研究生学院备案。

二、复试要求

复试要坚持科学选拔、全面考察、突出重点,特别是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深入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是否符合研究生培养的要求;要坚持公平公正,客观评价,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一)各学院、研究机构根据推免生报考情况组成若干个复试小组,复试小组成员由5~7名无直系亲属推免到本学院的导师组成,其中具有本专业副教授以上职称者不少于3人,如某专业符合条件的导师少于3人,则按一级学科组成复试小组。复试小组名单于复试前3天报研究生学院备案。

(二)各学院、研究机构可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和《浙江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浙师研字〔2006〕5号)的要求,按照“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制定具体的复试方案和程序,于复试前3天公布并报研究生学院。

(三)各学院、研究机构对主持和参加复试工作的教师、工作人员应进行必要的招生政策和纪律的培训,复试人员在复试中要严格执行复试程序和复试标准,认真做好复试记录(特别是面试现场的录音、录像和书面记录),提高复试的公平性和有效性,保证复试质量。

(四)各学科在考察学生的专业素质和能力时,要全面考核学生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在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时,除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外,要注意考察学生的事业心、责任感和社会实践等方面的情况。

三、复试注意事项

(一)组织

本次推免生复试分专业笔试、专业面试、英语听说水平测试和思想政治考核。专业面试要求每生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英语听说水平测试,由外语学院统一组织,测试时间以10分钟为宜。

(二)推免生资格

各学院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对报名名单进行初审并发送复试通知,复试时应对推免生身份证等相关信息进行核实。

(三)试卷

专业笔试试卷由学院自行命题,科目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为150分;试题格式要规范,打印要规范、工整,字号大小为小四号字,题目字体为宋体或仿宋体,图表、符号要清晰、端正,所有试题内容必须打印于命题纸方框中,页码标注正确;用A4纸打印。

(四)成绩

专业笔试成绩满分为150分,90分合格;面试满分150分(专业面试100分,英语口语测试50分),90分合格。各学科专业按复试成绩排名上报。

(五)结果

复试小组意见分“合格”与“不合格”,学院意见分“拟接收”与“不接收”,各学院、研究机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复试小组要对本学院的复试结果负责,并将结果上报研究生学院。研究生学院汇总各学院复试结果,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拟录取名单。

(六)材料

上交《浙江师范大学2016年推免生复试成绩汇总表》纸质稿及电子稿至研究生招生就业办公室,其他复试过程材料由复试学院保存。

(七)时间

2016年推免复试工作时间为10月9日-14日;“研究生支教团”、“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推免复试工作应同时进行。

研究生招生就业办公室

2015年9月17日

附件:2016年推免生复试学院用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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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16年推免生复试学院用表.doc》来源于浙江师范大学,最近更新2015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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