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商业大学2016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方案
2015-09-16来源:哈尔滨商业大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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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及相关部门:

为进一步提高研究生生源质量,选拔拔尖创新人才,我校2016年继续开展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下达201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名额的通知》和《哈尔滨商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规定》的文件精神和要求,特制定哈尔滨商业大学201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推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推免工作。成员安排如下:

组 长:辛宝忠

副组长:张晓丹 刘雪松

成 员:孙智慧 侯雪筠 王 彪 王福友 付 林 白云龙

推荐工作办公室设在教务处。

二、推荐条件

(一)推免生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

2.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精神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所有课程初修成绩合格);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4.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行为记录;

5.品行表现优良,无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6.达到国家规定的大学生体育锻炼标准;

7.全国大学外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

(二)对学生进行学业和道德品质及政治思想综合考评

学业考评总成绩满分按100分计,其中包括学习成绩(考核满分为90分)、学术与竞赛加分(考核满分为10分)两部分内容。学术与竞赛加分项目见附件1,超过10分,按10分计算。道德品质及政治思想考核由学院组织专门负责学生工作的人员成立考核小组,对具有推荐资格的学生依据学校的有关规定进行考核,并形成书面考核报告,对学生的道德品质及政治思想是否符合推免要求做出鉴定。

(三)推免生推荐工作程序

1.各学院根据本办法,制定本院推免生推荐工作实施细则,连同本单位推免工作小组名单和推免生名额在本学院公布。

2.符合推荐条件的学生由本人提出申请,填写《哈尔滨商业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附件2),并向所在学院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各学院推免工作小组按照学生的学业考评总成绩,分专业对学生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按学校下达的推免生计划确定推免生的初选名单,并在学院范围内公示2天。

4.各学院向学校推荐办公室报送以下推免生材料:(1)《哈尔滨商业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2)学生前三学年成绩单、大学英语四级(大学俄语四级和大学日语四级)考试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3)学生获得奖励证明材料;(4)学生身份证和学生证复印件;(5)《哈尔滨商业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候选人名单汇总表》(附件3)。

三、名额分配

学院 推免生名额 学院 推免生名额
经济学院 7 金融学院 7
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 6 管理学院 10
会计学院 17 食品工程学院 5
轻工学院 4 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 6
能源与建筑工程学院 5 旅游烹饪学院 3
药学院 5 法学院 3
外语学院 3 基础科学学院 3
体育学院 1 设计艺术学院 1
英才学院 8 国际教育学院 1
职业技术教育学院 1 总计 96

四、推荐工作程序和时间安排

1.2015年9月15日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向各学院下达推免生指标。

2.2015年9月15日各学院组成推免工作小组,并做好宣传动员、组织报名等工作。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向所在学院提交《哈尔滨商业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附件2)及相应证明材料的原件与复印件。

3.2015年9月16日--9月17日各学院推免工作小组依据学校推免生工作实施方案,做好本学院各专业推免生的资格审查、材料审核、学习成绩排序及综合测评等初审工作,报教务处、学生处等职能部门审核。由各学院汇总申请人的学习成绩及综合测评成绩,按专业确定综合考评总成绩排名,根据各专业的推荐限额确定推免生候选名单,并在学院范围内进行公示。

4.2015年9月18日上午各学院向学校推荐工作办公室报送材料:(1)《哈尔滨商业大学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附件2);(2)应届本科毕业生在校期间前三年或前四年成绩单;(3)思想品德鉴定意见书(由本院相关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4)身份证及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5)相关获奖证书及科研成果原件及复印件;(6)《推荐免试研究生候选人名单汇总表》(附件3);(7)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名单。以上材料需要各部门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5.2015年9月18日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学院候选推免生资格进行审核及复议,最终确定哈尔滨商业大学2016年推免生名单,并进行网上公示。同时要求各学院将本学院推荐办法、程序、推免生相关信息张贴于学院公告栏,接受全校师生监督,有异议可到校纪检委举报。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将对有争议的推免生进行复查,对确实不符合要求者取消其推免资格,同时追究相关学院负责人责任,并减少该学院次年推免名额。

五、在获得推免资格至研究生入学前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学校取消其推免资格:

1.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和本科毕业证书;

2.有违纪行为,受到处分;

3.未学完大四所规定课程或大四课程出现考试不及格;

4.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

5.毕业设计(论文)和实践性环节等成绩未达到良好;

6.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

六、通过学院推荐的候选推免生无故不参加复试或复试通过无故放弃拟录取资格者,其有失诚信之行为将被记入毕业生档案,并减少推荐生所在学院次年推免名额。

七、学校纪检监察办公室全程对推免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在推免工作进行过程中,学生如有异议,可向学校纪检委提出申诉,相关部门将按有关申诉规定进行处理。

哈尔滨商业大学

二〇一五年九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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