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农业大学2016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
2015-09-15来源:华南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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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我校2016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接收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一、申请条件

1.申请人必须为具有推荐免试授权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所在院校推荐免试资格,占用其本科就读学校的推荐免试指标,推荐手续完备,材料齐全;

2.申请人身体健康状况应符合国家的体检要求;

3.申请人须于2016年9月1日前获得本科毕业证书。

二、接收专业

请参阅《华南农业大学2016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

三、申请与选拔考核程序

1.申请人填报专业志愿。申请人于9月28日至10月23日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的“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专业志愿。

2.学校发出复试通知。学校的招生学院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向申请人发出复试通知。

3.申请人回复复试通知。申请人接到复试通知后,应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是否同意参加复试。

4.复试。同意参加我校复试的申请者,招生学院通知其复试的具体安排(复试时间为9月29日-10月24日,具体时间以学院安排和通知为准)。复试内容包括外语水平测试、专业素质及能力考核、综合素质及能力考核三个部分,总成绩为100分。复试具体内容和形式由各学院自主制定。

考生在复试报到时需交验以下书面材料:

①验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原件,交复印件(身份证复印正反面,学生证复印学生信息和注册情况);

②在校学习成绩单,并加盖推荐院校教务处公章;

③其他有关材料(如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复印件,获奖证书、本人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复印件等)。

5.体检。考生在复试期间须到我校指定的医院体检。

6.办理拟录取手续。复试、体检合格者材料由招生学院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汇总审核后,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复核并确定拟录取名单、公示,由学校研招办向拟录取考生发放待录取通知。拟被录取者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接受待录取通知。

7.审核。拟录取考生须经上级部门审核通过才能正式录取。

有关具体要求请于复试前在华南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阅相关通知。

四、学费与奖助学金

1.学费

我校2016级研究生的收费标准拟定如下(最终的收费标准以广东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批复为准):

研究生层次类型 标准(元/年·生)
非定向就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学术型硕士 食品科学、★观赏园艺学、动物营养与饲料科学、预防兽医学、临床兽医学、★兽医药学、风景园林学 8000
其他专业 6000
专业型硕士 风景园林、金融、翻译 15000
社会工作 12000
其他专业 6000
定向就业(即定向培养、委托培养、在职不脱产等类型)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学术型硕士 所有专业 12000
专业型硕士 风景园林、金融 26000
公共管理(MPA)、社会工作、翻译 18000
其他专业 12000

2.奖助学金

(1)国家奖学金:每年奖励金额在300万元左右,其中硕士生国家奖学金为每生2万元/年。

(2)学业奖学金、助学金、助研岗位津贴情况如下表:

学业奖学金 助学金 总金额
国家助学金 学校助学金 助研岗位津贴
类型 等级 金额 比例 金额 金额 金额
博士生 一等 18000元/年 20% 833元/月 1367元/月 ≥400元/月 ≥49200元/年
二等 12000元/年 50% ≥43200元/年
三等 9000元/年 30% ≥40200元/年
学术型硕士 一等 10000元/年 20% 500元/月 300元/月 自然科学类: ≥200元/月人文社科类: ≥100元/月 ≥22000元/年 ≥20800元/年
二等 6000元/年 50% ≥18000元/年 ≥16800元/年
三等 3000元/年 30% ≥15000元/年 ≥13800元/年
专业学位硕士 一等 10000元/年 20% 500元/月 100<, /SPAN>元/月 自定 ≥17200元/年
二等 6000元/年 50% ≥13200元/年
三等 3000元/年 30% ≥10200元/年

(3)单项奖学金和社会奖学金

学校每年设置150余万元的研究生单项奖学金,奖励在校表现突出的研究生个人或团体,包括优秀研究生干部、先进班集体、道德风尚奖、创新创业先进个人、创新创业扶持计划、毕业班优秀研究生等。奖励比例和标准以具体文件为准。

社会奖学金,则根据捐赠单位或个人的要求,奖励在读全日制研究生,具体对象和金额按照社会奖学金捐赠协议执行。

(4)科研成果奖励

学校每年对优秀学位论文、发表高质量科研论文的研究生作者给予奖励,奖励标准以具体文件为准。

(5)助教、助管岗位津贴及特殊困难补助

学校每年设置90万元专项助学金,用于资助以下研究生:家庭经济特别困难、个人发生重大疾病、个人财产遭遇重大损失、家庭主要成员发生重大变故或家庭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等的研究生;参与助教、助管岗位的研究生(资助标准不低于国家规定的8元/小时),其中助教岗位面向学院(部)相关基础课程设置,助管岗位面向机关部处、学院(部)等单位设置。

(6)国家助学贷款

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中家庭经济困难者,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贷款条件和金额按照国家和广东省有关规定执行。

五、其他事项

1.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若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不予录取。

2.我校确定接收的推免生,在入学报到时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者,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3.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统考和联考。

4.录取为我校非定向生的考生,档案必须调入学校;录取为定向生的考生必须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合同。

六、咨询、监督与申诉渠道

华南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020-85280066,邮箱:yzb@scau.edu.cn。

华南农业大学纪委、监察处:020-85281301,邮箱:jjjc@scau.edu.cn。

华南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www.scau.edu.cn/yzb

华南农业大学研究生院

2015年9月15日

附件:华南农业大学2016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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