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2008年成人高考高中起点升本、专科招生简章
2008-08-09来源:云南省招办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的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招生简章。

一、招生学校和招生计划

1、招生学校

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广播电视大学、职工高等学校、职业技术学院、农民高等学校、管理干部学院、教育学院、独立设置的函授学院和普通高校所属的成(继)教院(以下统称成人高校)实行全国统一招生,并选用脱产、业余或函授形式进行成人高等学历教育。

2、招生计划

符合上述条件的学校,应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按隶属关系将本、专科招生计划和生源计划报省教育厅计划部门或国务院有关部委教育司(局),经审核汇总上报教育部,正式纳入国家2008年成人高等教育事业计划后方可招生。凡未列入2008年国家成人高等教育事业计划的学校,不得招收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学生,自行招生的,国家不承认学历及其颁发的文凭。

二、招生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报考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在职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

3、报考高中起点升本科或高中起点专科的考生应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

4、成人高校“高职班”可招收成人中专、成人高中、职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的应届毕业生及社会青年,毕业后国家不包分配(无毕业生就业派遣证)。

5、报考成人高等学校本科和专科层次医学门类各专业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卫生、医药执业资格的医药人员。获得国家认可的中专医学专业学历的专业人员凭毕业证书;乡村医生凭其乡村医生资格证书和中专水平的证书也可报考医学类专科。考生在报名时需凭所在县(区)卫生局出具认证的书面证明,到县(区)招考办履行报名手续。

6、根据教育部的规定,第二专业专科学历教育须参加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不再免试入学。

7、身体健康,符合报考条件,生活能自理,能坚持学习的残疾人也可报考。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有反对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行,经教育而坚持不改者;

2、凡毕业后能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的在校生(符合教育部有关政策规定的应届生除外);

3、触犯刑律而受到处罚的服刑者。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方式

(1)云南省2008年各类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实行网上报名。

(2)报名的基本流程为:第一步,在规定的时间内,考生自行上网(www.ynzs.cn)点击“进入工作网”进入“云南招考频道”注册如实填写自己的报名信息和志愿信息,身份证是报考信息必填内容,无身份证者不予报名,身份证号码出错,教育部不予电子注册;第二步,考生根据网页上发布的公告,在规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进行确认,考生通过确认后即为报名成功。

(3)考生在选择确认点后,只能到所选择的确认点进行报名信息确认和填报报考院校志愿,并到由确认点所属州、市、县(区)招考办安排的考点考场考试。

(4)考生在报名信息确认以前,考生均可无限制地登陆网站修改本人报名信息。确认时只对考生报名信息进行审核。

(5)考生所在地网报确有困难的考生,也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到所在地招办现场网报及确认。

2、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08年8月20日?31日(双休日照常进行)。在此期间内,报考高中起点本、专科的考生和集体报名单位到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过期一律不予办理。

3、报名手续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到报名点办理确认手续。考生在报名点确认有关信息。报考者均由本人核实《考生报名信息确认表》并签名,并在招考办的安排下到指定地点采集其基本信息及电子照像。

根据教育部的规定,《考生报名信息确认表》上附有“考生考试诚信承诺保证书”,考生须认真阅读并认可签名后由省招考办建立诚信电子档案,以供招生学校和用人单位查询。

因故在外地的个别考生,在省外的,要征得所在地招生部门的同意,经省招考办批准,方能在省外办理借考手续。在省内的,经州、市(区)招考办同意,可就地联系借考。未经批准,不得在外地借考。

考生较多并集中复习备考的单位、系统,可以由单位组织统一到当地招考办办理集体报名手续。

4、报名费

考生报名时,报考高中起点升本、专科,缴纳报名考试费100元。

5、符合照顾条件的考生,报名时须交验获奖证书及原件复印件和证明各一份。符合照顾条件的少数民族和年满25周岁及以上年龄的考生,须交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须交验省级民政部门颁发的《自谋职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经审查符合照顾条件的,将其证书复印件和证明粘贴在《考生报名信息确认表》背面的位置。

6、照顾手续一律不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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