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云南省广电局直属事业单位招聘简章
2008-07-18来源:云南省广播电视局

云南省广播电视局直属事业单位云南人民广播电台、云南电视台、云南各地方电视台根据广播影视事业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通过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80人,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广播电视播音员主持人、新闻采编人员、广播电视技术管理、安全播出管理、广播工程技术、会计等岗位共计80人(详见招聘计划表)

二、招聘范围:1.部份应届毕业生岗位:200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大学毕业生(含06、07年待分配期限内未就业的毕业生);2.部份社招人员岗位:凡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社会人员。

三、招聘条件: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热爱广播电视事业;具有履职所需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专业知识水平;身体健康;符合各岗位所规定的年龄条件和报考地州中波台各岗位的地区条件。

四、报名资格:详见《云南省广播电视局事业单位2008年招聘岗位计划表》。

五、招聘程序

1.发布招聘公告: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站公布招聘启事。

2.公开报名:在云南人才市场(昆明市人民中路170号)报名。报名时间为2008年7月23日至25日(3天)。

3.核发准考证:8月4日至5日,在报名地点核发准考证(云南人才市场一楼服务大厅)。应聘人员凭身份证和其他有效证件领取准考证,持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4.初试:8月6日上午9:00举行初试,初试主要测试综合基础知识。初试参考用书为《云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应试教程》,题型包括主观题和客观题。初试采取闭卷笔试的方式进行(电台播音员主持人岗位直接进入复试)。初试采取百分制计分。考试地点和考场安排详见准考证。

5.公布初试成绩和进入复试人员名单:初试结束后,于8月15日通过云南人才网站和云南省广播电视局网站公布初试成绩,并根据成绩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复试人员名单,同时告之复试地点及复试要求。

6.复试:实践考试和专家测试。通过初试并被确定进入复试名单的应聘者方能参加复试(电台播音员主持人岗位直接进入复试)。复试主要测试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和实作能力,重点考核应聘者的实际工作能力。复试时间为8月22日至24日。

7.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复试结束后,按照复试成绩划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为60分,达到或超过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再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该岗位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如果某一岗位应聘者的复试成绩达不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则取消该岗位或相应减少该岗位招聘数额。

8. 健康检查:拟聘人员必须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拟聘人员的体检表及其相关体检资料应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交,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所空缺岗位依次按高分递补录用。

9.政治审查:按照我局规定对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及其它现实表现进行审查,通过查阅本人档案和函询的形式向考生所在社区、派出所、学校或其父母所在单位征求意见,政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空缺岗位依次按高分递补录用。

10.公示:对体检、政审合格的拟聘人员,于9月8日在报名地点和云南省广播电视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11.聘用:经公示无意见并通过体检和政审合格、用人单位决定聘用的报考者,根据有关规定,报省人事厅批准后,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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