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云南省基层政法机关定向招录专业综合II考试大纲
2008-07-16来源:云南省人事厅

目录

I.考查目标

II.考试形式和试卷结构

III.考查内容

IV.参考试题

V.参考**

I.考查目标

专业综合

II考试包括法理学、中国宪法学和中国法制史三部分内容,主要考查上述学科的基本概念、基础知识和基本原理,从理论法学的角度测试考生是否具备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培养目标所要求的知识、能力和素养。在考查考生对基本概念和基本理论的理解及掌握的同时,侧重考查考生运用法律语言的表达能力和综合运用法学知识和原理分析、解决现实问题的能力。考生应能:

1.正确掌握和准确理解法理学、中国宪法学和中国法制史的基本概念、特征和基本原理。

2.正确运用法理学、中国宪法学和中国法制史的基本知识和原理对给定材料进行分析处理和正确评价。

3.结合我国法治建设的实际,综合运用法理学、中国宪法学和中国法制史的基本知识和原理,对我国现实法律现象和法治问题进行综合分析,并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

4.准确、恰当地使用法学专业术语和运用法律思维进行表达,论述有据,条理清晰,符合逻辑,文字表达通顺。

II.考试形式和试卷结构

一、试卷满分及考试时间

本试卷满分为

150分,考试时间为

180分钟。

二、答题方式

答题方式为闭卷、笔试。

三、试卷内容结构

法理学 60分

中国宪法学 50分

中国法制史 40分

四、试卷题型结构

单项选择题 45小题,每小题1分,共45分

多项选择题 18小题,每小题2分,共36分

简答题 3小题,每小题8分,共24分

分析题 3小题,每小题 10分,共30分

论述题 1小题,每小题15分,共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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