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市江华县2015年征兵公告
2015-06-30来源: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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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征兵工作已开始,欢迎全县广大爱国青年踊跃报名参军:

一、报名条件

(一)年龄:初中学历为18-20岁,高中和相当于高中学历为17-21周岁,在校大学生可放宽到22周岁,专科毕业生可放宽到23周岁,本科毕业生可放宽到24周岁。

(二)身体:1、身高160cm(含)以上,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标准体重=(身高-110)Kg;2、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

(三)学历:高中(含)以上学历优先。被高校录取的高中毕业生(简称:高校新生)应征入伍后,高校保留学籍,退役后两年内允许复学,同时享受国家减免学费政策;在校大学生、大学生毕业生入伍,享受国家学费补偿政策。

二、报名方式

全国实行网络报名。登录“全国征兵网”(网址:http://www.gfbzb.gov.cn),点击“兵役登记”进行实名注册,然后点击“应征报名”,输入相关真实信息。

不具备网络报名条件的、网络报名遇到疑难的,可到户口所在乡镇武装部或县武装部进行网络报名。

三、时间安排

7月25日前兵役登记和应征报名,8月10日前征兵体检,8月25日前征兵政审,9月10日前审批优定兵,9月25日前:新兵起运

四、注意事项

应届高中毕业生收到高校录取通知书后,自行登录网络修改学历为“高校新生”。

网络报名成功后,到所在乡镇武装部进行登记;新兵起运前,保持通信联络畅通。

参加征兵体检时,需携带个人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8张1寸证件照片。在外打工的青年,需提供用人单位及当在地派出所现实表现证明(如来不及可在体检合格后及时提供)。

欢迎到县、乡镇武装部咨询了解征兵政策,或登录“全国征兵网”查询。

联系方式:0746-8351191 17877756866;QQ:670121069;微信公众号:湖南征兵、永州市征兵办

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2015年6月30日

2015年应征入伍优惠政策

※经济待遇

优待金。城镇义务兵优待金标准每户每年13000元,农村籍每户每年5000元,到新疆、西藏等艰苦地区服役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0000元。

学费减免。国家对被高校录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在校大学生、大学毕业生入伍实行学费减免和补偿,每年最高6000元。具体见“全国征兵网”查询。

津贴费。义务兵每月津贴费600-700元;初级士官每月工资4000元以上,逐年增长。服装、食宿等由军队免费供给,享受退役养老、退役医疗、退役失业保险。

退役金。义务兵退出现役,部队发给退伍费、回家差旅费、医疗保险费等近5000元,退役金9000元。湖南省发给一次性自主就业补助金2000元/年。

※复学优惠

被普通高校录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在校大学生,入伍后保留学籍,退出现役后2年内允许入学或者复学,并享受学费补助。入学后可在本校改专业,参加国防生选拔、军官人选选拔的,优先录取;参加硕士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立二等功以上的免试推荐入读硕士研究生;参加基层公检法定向岗位招生时,优先录取(详细情况见“全国征兵网”)。

※部队发展

报考军校。高中以上学历士兵,可报考军队院校,毕业后成为军官。

直接提干。表现优秀的高校毕业生可直接提升为军官。

保送军校。表现优秀的士兵可以保送入军队院校学习,培训合格后提拔为军官。

选改士官。在部队学到技术并表现优秀的士兵,可选改为士官,领取部队工资。

※退伍就业

指令安置。士官服现役满12年的、荣获二等功(含)以上的,由政府安排工作。

扶持就业。退出现役1年内,政府免费提供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

定向招录。每年公务员考录、政法干警招考、事业单位招聘和国有企业招工时,定向招录退役士兵。乡镇专职武装干部职位,定向从退役士兵中招录。

更多信息请查看征兵/军转干部安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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