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县2015年上半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公告
2015-06-05来源:云县财政局

云县财政局2015年上半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公告

根据《云南省会计考办关于2015年上半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云财会考〔2015〕9号)文,现将考试合格标准及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合格标准: 

科目名称 试卷满分(分) 合格标准(分)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 100 55
会计基础 100 55
会计电算化 100 55

二、云县辖区报名考试且成绩合格的考生,请在6个月内持下列材料到云县财政局会计股(会计局)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一)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二)近期同一底片小一寸免冠证件照两张;

(三)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最高学历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成绩通知单。

云县财政局

2015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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