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浙江工业大学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考浙江工业大学考点温馨提示
2015-05-29来源:浙江工业大学

2015全国各大院校招生信息本网站陆续更新中,请广大网友点击查看。

若省份中没有看到您想查询的学校可以通过“站内搜索学校名字查询信息。

若有疑问可咨询本网站,或者自行登录学校官网查看相关招生信息。


一、考试时间

外国语水平考试时间:5月31日(周日)9∶00~11∶30。

学科综合水平考试时间:5月31日(周日)14∶30~17∶30。

二、特别提醒

1、考试开始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入场。

2、考生不得提前交卷离场。交卷时,准考证上必须有监考人员签字。

3、诚信考试,不做违纪作弊的事。

4、考生必须持准考证和网上报名所用的有效身份证件(仅指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军人证、港澳台身份证、华侨身份证、外籍护照)方能参加考试。

①没有准考证,不能参加考试。

②没有有效身份证件不能参加考试;临时身份证不是有效身份证件。

③户籍证明等(即使是贴有本人近照及盖章)不是有效证件。如身份证已遗失,必须补办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5、考前可先上厕所;开考后如要上厕所等,必须先征得监考老师的同意,否则按违规处理。考生在考试期间上厕所,不能关上如厕小门;在如厕期间翻看考试有关资料的,以作弊处理。

三、准考证下载时间、网址

参加2015年全国统考的考生,可以登陆“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http://www.chinadegrees.cn/xwyyjsjyxx/zzgs/tdxltk/)自行下载和打印全国统考《准考证》。准考证须使用激光打印机打印,并且注意条形码不得污损。准考证上的注意事项务必仔细阅读。

四、必须通过指纹验证方可入场

2015年同等学力全国统一考试严格执行指纹验证入场,所有考生必须经指纹验证通过后方可入场考试。指纹验证入场记录将作为核发考生考试成绩的依据。指纹验证名单在考试过程中会进行核对,发现未验证入场的考生将予以相应的处理。

指纹验证时间:上午8:00开始,下午1:30开始。考生应在考试开始前15分钟进场完毕,听取考场指令。考试开始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入场。

五、考场中不能带入任何通讯工具

手机等通讯工具一定不能带入考场!考试开始前将任何通讯工具交由监考员讲桌前统一保管,或关机后放在置于讲桌旁的包里,否则以考试违规处理。

六、考试地点

浙江工业大学朝晖校区(杭州朝晖六区潮王路18号)新教科大楼,具体教室以准考证为准。考生应在考试前一天到考试地点了解考场位置。

名字

七、关于交通工具的说明

我校现已实施校内交通智能管理,收取外来车辆停车费4元/小时。因校内停车位有限,建议考生搭乘公共交通工具,避免无处停车延误入场考试等意外发生。地址:浙江杭州朝晖六区潮王路18号

八、其他

1、有关考试纪律及考场管理,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执行。其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给予暂停本考试3年的处理。

(1)组织团伙作弊的;

(2)向考场外发送、传递试题信息的;

(3)使用相关设备接收信息实施作弊的;

(4)伪造、变造身份证、准考证及其他证明材料,由他人代替或者代替学生参加考试的。

2、考试前一天,请务必登录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看考试提示。

3、考试举报电话:0571-88320119

考生守则

1.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2.考生须在考试前一天到考试地点了解考场位置、指纹验证入场时间、考试时间等相关注意事项。

3.考生仅可携带考试规定的用品:黑色或蓝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绘图仪器、无存储和编程功能的电子计算器等(为考生提供考试文具的考点除外)。其他用品不准带入考场,如:文字资料、纸张、通讯工具和具有记忆、存储、查询、翻译或编程功能的电子用品等。

4.考生须使用激光打印机打印准考证,并不得污损条形码;须凭准考证和网上报名所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通过指纹验证后入场参加考试。

5.指纹验证入场时,考生须按要求出示准考证并核验指纹。验证过程中,须积极配合工作人员,不得大声喧哗,不得影响其他考生正常入场。如验证三次均不能通过,请服从工作人员安排。

6.考场指令将在考试开考前15分钟播放(宣读),考生须在此之前完成入场。听取在此期间播放(宣读)的考场指令,否则后果自负。

7.考生须按考号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放在桌面左上角,以便监考员核查。

8.考生须用黑色或蓝色墨水笔在答题纸上答题、填写考生姓名、考号等;用2B铅笔填涂答题卡、考号。

9.正式答题前,须按照“考场指令”要求,使用规定的书写工具,在规定的位置填写姓名、考号等。除在答题纸、答题卡规定位置按要求填写或填涂相关内容外,不得在其他地方做任何标记。

10.开考指令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11.自觉维护考试场所的秩序。在考场内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交头接耳、打手势、做暗号;不准有偷看、传递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纸(卡)及抄袭或让他人抄袭等行为。

12.遇有试卷字迹不清、卷面缺损、污染等问题,须先举手示意,经监考员同意后方可提问。对试卷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

13.考试结束指令发出时,须立即停止答题,坐在原位,等待监考员收取考试材料并在准考证上签字。经监考员签字的准考证作为考生交卷的凭据,请妥善保存。如考生自行交卷、未经监考员签字验收,造成答卷遗失等后果,责任自负。监考员收齐全部考试材料并宣布离场时,考生方可退场。

14.试卷、答题纸(卡)、草稿纸等所有考试材料一律不准带出考场。

15.考试过程中,涉嫌违规的考生接到《违规处理告知书》后,除被取消考试资格的,可以选择继续或放弃考试,但须保持冷静,不得影响其他考生正常考试。影响考试正常进行的考生,将被带离考场,取消考试资格。考试结束后,涉嫌违规的考生可依照《违规处理告知书》的规定,提出书面申诉。

16.考试期间考生不准提前离场,因特殊原因离开考场的考生,须在考点指定的场所休息、治疗或等待,考试结束后方可离开。

更多学历考试信息请查看学历考试网

推荐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