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理工大学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201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细则
2015-05-04来源:华南理工大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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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程序:

5月11日上午8:30--9:00:考生报到验证。

应届生须持学生证、身份证、硕士阶段成绩单原件及所有复印件;

硕博连读考生只需核对研究生证、身份证原件,不用收取复印件;

往届考生须持硕士学位证、硕士毕业证、身份证原件及所有复印件。

5月11日上午9:00:按专业分组面试,地点见学院公告栏。

5月12日上午10:00:公布考生复试成绩排名及拟录取名单,双向选择确定导师,师生双方签署《录取审核表》。

5月12日下午2:30-3:30:所有通过复试拟录取的考生必须在我校医院进行体检(硕博连读、不住校的定向就业考生可不参加体检),自备体检费66元及小一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一张。

5月12日下午4:00前:考生将《录取审核表》、《体检表》交回19号楼203室。

5月13日上午10点:公布拟录取结果,考生办理以下拟录取手续后即可离校:

▲应届生交回所有资格审查复印件及成绩单原件;往届生交回所有资格审查复印件。

▲所有考生交回《复试流程表》,领取《政审表》;非定向考生领取《调档函》;硕博连读生、定向就业考生不需要《调档函》。

▲定向就业考生持《政审表》到校研招办签订《协议书》。

复试方式:

1、根据我院今年上线生源和招生指标情况,学院决定所有统考上线的非定向类考生全部参加复试,硕博连读的考生全部参加复试。

2、统考上线的委培生按专业确定复试资格,获得复试资格的方可参加复试。根据学院实际情况,有上线委培生的专业的委培生复试名额各1名(全学院共6名),按专业内的委培生初试成绩排序靠前面的考生获得复试资格(如前面考生放弃资格,可顺延)。获得复试资格的委培生,需提交单位出具的“承诺函”—单位承诺:“如果该考生被录取,单位保证给予不少于2/3的时间支持其完成学业”,方可参加复试和录取。获得复试资格的委培生可登录学校招生办网页打印复试通知书。

3、委培生如果申请转成非定向类考生,办理有关手续并经批准同意后,可以按非定向类考生参加复试和录取。需要申请的考生必须于5月7日前到学院办理手续。需提交的材料:①本人提出的书面申请,并经拟接收导师签署意见;②本人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调出档案的函。

4、今年复试无须笔试,只需进行综合面试。面试按专业分组进行。

5、面试内容包括英语听力和口语测试、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面试。评分时分别给出英语听力与口语测试成绩和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包含了对考生的专业知识、研究能力和综合素质等反映培养潜质的综合判断。评分按满分为100分计。

6、对于申请考核制经学校审核通过获得“A”直接参加面试的考生,需要按照学院公布的《201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规定的方式进行考核。

录取原则:

1、录取成绩:复试成绩=英语听力与口语测试成绩X10%+面试成绩X90%

当复试成绩出现同分情况时的录取成绩排序和处理办法:当复试成绩同分时,录取成绩优先顺序为:硕博连读考生、考核制A类考生、统考生。如果再同分,则录取优先顺序为:对于同为硕博连读考生或考核制A类考生,复试的英语成绩高者优先;对于同为统考生,初试成绩总分高者优先,再同分则复试的英语成绩高者优先。特殊情况,由学院研究决定。

2、录取方法:按复试成绩录取。初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复试成绩即为录取成绩。录取按复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硕博连读考生、申请考核制A类考生和统考生一起按录取(复试)成绩排序,按排名确定拟录取名单。原则上优先录取非定向类的复试成绩合格的考生。

3、委培生源的录取:根据学校要求,严格控制委培生源的录取比例,招收委培生不能超过招生人数的10%,我学院最多可接受6名委培生源(约每个专业1名)。考生由委培转为非定向类型后,按专业排名进行录取。考生在录取时招生类别一经确定,不得再予更改,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4、招生指标细分至各导师,导师应在指标内招收博士生。现有未毕业的在职博士生的导师,不能招收在职博士生。如确有需要在专业内适当调整导师的指标数,应报告学院审批同意后方可调整。硕博连读、推免直博生占用今年招生指标。

5、在专业内考生的录取分为2批次。第一批次录取:导师按照考生第一志愿(报考导师本人)选择录取复试合格的考生;第二批次录取:第一批次未被录取的复试合格考生,再报考有指标尚未录取考生的导师(第二志愿)。具有第二次报考资格的考生确定:除去第一批次已经被录取的考生外,尚未录取的考生按照录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排名位于剩余指标数(第二批次可录取数)相同或之前的考生具有第二次报考和被录取的资格。如果在具有第二报考资格的考生中含有在职(定向)考生,可以顺延增加相等数量的非定向考生获得第二次报考和被录取资格。

6、导师的确定,经考生与导师双向选择确定,导师接收时填写《录取审核表》。导师有权优先选择报考本人的复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同时,导师有权不选择未报考本人的考生。

7、生源不足的专业,原则上先在学院内相近专业调剂,再在学校内相近专业调剂,导师最多只能招收一名调剂生;生源充足的专业原则上不调剂。凡需要调剂的,应由导师提出申请,于5月6日前按有关审批程序由学院和学校批准后方可调剂复试和录取。

8、生源不足又无法调剂的专业,缺生源的导师可以申请破格复试和录取,但最多只能招收一名破格生源。拟破格录取的考生必须是确有培养前途者,导师必须有重大在研项目。破格申请应由导师提出,于5月6日前上报学院审核,再由学院上报校招生办审核批准后方可复试。复试合格生源充裕的导师,不得申请破格复试和录取。

9、一名导师只能申请招收1名破格或调剂的生源。破格限制在各科及总成绩只能单破一项,不允许既调剂又破格复试,不允许破格复试申请在职攻读博士学位的考生。

10、复试成绩或面试成绩不及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不合格不予录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录取总成绩计算方法:

录取总成绩=复试成绩=英语听力与口语测试成绩×10%+复试面试成绩×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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