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理工大学土木与交通学院201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细则
2015-05-04来源:华南理工大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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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程序:

1、考生带齐复试通知书上要求准备的材料,按规定的复试时间到相关专业安排的复试地点报到;

2、进行复试资格审查(由复试工作小组秘书负责)--审查材料:

(1).应届考生及硕博连读考生:学生证、身份证、硕士阶段成绩单原件及相应的复印件(注:“硕士阶段成绩单”一定要上交原件!);

(2).往届考生:硕士学位证、硕士毕业证书、身份证原件及相应的复印件;

(3).本博创新班考生:不用参加本次的招生复试工作。

3、向复试工作小组秘书领取《复试流程表》、《复试登记表》、《录取审核表》、《体检表》;

4、参加综合素质与专业知识面试;

5、拟录取考生持《复试流程表》、《体检表》到华工校医院进行体检,硕博连读生以及不住校的定向就业考生可不参加体检;

6、体检合格后,上交《复试流程表》至复试工作小组秘书处;

7、各复试工作小组确定拟录取名单;

8、复试工作小组秘书将以下材料交研究生教务室:

(1)《土木与交通学院拟录取博士研究生汇总表》,

(2)《华南理工大学2015年博士研究生复试情况登记表》,

(3)《录取审核表》(拟录取的考生请录取导师签名后交回给复试工作小组秘书),

(4)《复试流程表》,

(5)成绩单原件及所有证件的复印件;

9、复试工作小组秘书到学院研究生教务办公室领取:

(1)现实表现复查表(即:政审表,每位拟录取的考生都要领取),

(2)考生人事档案调档函(凡是非定向考生、本博创新班考生都要领取调档函。硕博连读生无需领取调档函);

10、定向就业考生需签署协议书(由考生本人到学校招办领取定向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考生本人及所在单位签字盖章后,考生本人及所在单位各留一份,一份寄研招办);

11、复试工作小组秘书对通过体检拟录取的考生发放相关材料:请拟录取的学生在六月中下旬登录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www.scut.edu.cn/admission/)确认通讯地址(用于邮寄录取通知书)。

特别说明:

(1)相关材料中需学院领导小组组长签名及学院盖章处最后由学院统一处理。

(2)对于拟录取的“硕博连读考生”要领取《录取审核表》、《政审表》,不用体检。

(3)对于“本博创新班考生”要领取《录取审核表》、《调档函》、《政审表》、不用体检。

复试方式:

1、同一专业成立一个复试小组,统一复试。

2、复试时,严格执行复试程序和复试标准,保证复试质量。

3、“英语口语和听力”成绩的权重占复试成绩的10%,“面试”成绩的权重占复试成绩的90%。面试内容包括考察考生综合分析表达能力,对基础知识、专业知识的掌握情况和对本学科前沿知识的了解情况,逻辑思维及表达能力、科研能力和水平等;还包括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状况,其特长、兴趣爱好和其他情况等。

录取原则:

1、2015年土木与交通学院博士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执行“学校”复试分数线:单科不低于50,总分不低于180。原则上定向就业考生占学院录取总人数的比例在10%以内(不含对口支援及少数民族骨干计划)。

2、按复试成绩进行录取。

3、复试成绩按报考导师排序,根据导师的招生名额,按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名单。

4、我校2015年博士生招生分为非定向就业、定向就业两类:

(1)非定向就业:脱产攻读,人事档案须转至我校,可申请奖助学金,奖助学金设置方案见研究生院通知。

(2)定向就业:包括原单位定向就业、本校教工定向就业、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和为广西大学、贵州民族大学定向就业博士学位研究生计划。

(3)考生在录取时招生类别一经确定,不得再予更改,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5、直博生、2013级硕博连读(2+3)、2014级硕博连读(1+4)考生的录取占用今年指标;

6、在导师招生计划范围内,考生与导师双向选择。导师有权不选择第一志愿非报考该导师的考生;

7、复试成绩不及格(低于60分)的考生不得录取;

8、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录取总成绩计算方法:

复试成绩=英语听力与口语测试成绩X10%+复试面试成绩X90%

录取成绩=复试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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