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州瓮安县2015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
2015-04-13来源:瓮安县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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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中小学、幼儿园、瓮安职校、瓮安县特殊教育学校、各民办教育机构:

为进一步规范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加强对全县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信息化管理,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黔教办师〔2015〕58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我县2015年教师资格认定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在我县各级各类学校工作未持有教师资格证书且符合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在职在编教师;所持资格证书类别与所在岗位系列不对应的在职在编教师;户籍属我县的往届大学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可申请相应的教师资格。

二、网上申报

网报时间: 2015年3月31日-5月31日截止。

三、网上报名程序

中国教师资格网统一地址为:www.jszg.edu.cn:8443/portal/home/auth/certLogin,在网上报名、注册。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一、进入系统,参加全国统一考试者点击“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栏目;未参加全国统一考试者点击“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栏目,根据系统提示填写相关信息(申请人切记个人密码,以备以后查询使用),首次进入必须点击“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注册”,才可进行下一步操作。

二、阅读“申请人必读”和“网上申报协议”(必须同意网上申报协议才可进行下一步操作)。

三、选择正确的教师资格类别、认定省份和认定机构、现场确认点(申请人应根据各认定机构及其确认范围,正确选择相应的现场确认点)。

1、申请认定 “高中教师资格”、“中职学校教师资格”、“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

选择认定机构:黔南州教育局。

选择现场确认点:瓮安县教育局。

2、申请认定“初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人员。

选择认定机构:瓮安县教育局。

选择现场确认点:瓮安县教育局。

四、阅读网报“注意事项”。

五、填报信息。按要求填写个人相关信息,所填信息必须真实、准确(红色*的为必填);按规定格式上传本人近期正面白底免冠照片(要求宽114像素,高156像素,大小不得超过20KB,照片类型为.jpg格式)因错报、瞒报而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负。

六、提交信息。填写完整个人信息并核对无误后,点击“提交注册信息”按钮,即注册成功(提交成功后,系统将自动生成报名号,申请人切记个人报名号,以备后续查询使用)。

七、修改信息。网报结束之前,申请人可凭姓名、身份证号码、登录密码等登录网报系统修改或查看申请信息。修改信息后须点击“修改”按钮。

八、打印表格。申请人可在网上自行用A4纸双面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九、阅读、打印“现场确认注意事项”。

十、退出系统。报名结束后,点击“退出”按钮,关闭报名页面,以防个人信息被不慎修改。

四、现场确认

一、现场确认时间:2015年6月1日-6月10日结束(可提前至网报后)。

教师资格认定实行网上报名结合现场确认,未按规定时间到现场确认点进行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现场确认需携带资料

1、《教师资格申请表》(A4纸双面打印)一式二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二份;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二份;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二份(按照黔教语发〔2013〕324号文件要求执行,有效期从2010年6月1日起计算,必须达二级乙等以上);

5、《思想品德鉴定表》(一份,由申请人所在工作单位或所在乡镇、街道填写并盖公章);

6、《贵州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体检表》(一份)

7、近期本人小二寸、一寸白底免冠半身正面证件照各2张(必须与网报上传照片同底);

8、非师范教育类毕业生提交《贵州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证书》(有效期至2015年7月)或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有效期3年)。

9、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的人员,还需提交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或工人技术等级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二份。

三、现场确认地点及联系电话:

地 点:瓮安县教育局人力资源科

联 系 人:秦老师

联系电话:0854-2778700

五、教学能力测试

非师范教育类考生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按照《黔价费〔2007〕128号》文件规定,收取每人考试费140元。

一、测试时间

2015年6月12日,上午8:30(星期五)开始,17:00结束。

二、测试地点

都匀一中(高级中学及以上学段);瓮安县教育局(初级中学及以下学段)。

三、测试方法

1.测试以面试和试讲方式进行。测试标准按照“贵州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办法及标准”执行。

2.测试时间为30分钟(试讲、面试各15分钟)。

3.申请人员按申报类别自选我州现使用的对应学段教材中的一课作测试题。

申请人员按一课时拟写教案(详案),一式两份交测试专家(可复印)。

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程序

一、教师资格认定准备工作:发布文件、广泛宣传(瓮安教育网)。

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日期:

1、网上报名:2015年3月30日8:30-2015年5月31日17:30分截止。

2、现场确认:2015年6月1日9:00-2015年6月10日17:30分结束。

3、教师资格认定专家评审:申请认定 “高中教师资格”、“中职学校教师资格”、“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由州教育局组织评审,申请认定“初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人员由县教育局组织专家评审。

4、发证:暂定2015年8月10日。

七、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的说明

根据州教育局安排,为了提高和严格考察申请人的教育教学能力,我县教师资格认定考核方式为说课或上课。

申请人根据申请学科自行选定教学内容,并准备一个课时的教学设计(一式二份),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集中,通过抽签方式确定顺序,在指定的教室进行说课或上课。说课或上课时间原则上不超过15分钟。

县认定机构将根据申请人的学科情况,成立专业评议组,按照《贵州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办法及标准》(试行)(黔教人发〔2004〕11号),对申请人所选课题进行公平公正的评判,同时给予打分,60分以上为合格;80-89分为良好,90分以上为优秀。

在职教师属非师范专业的,提供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及相应学科课程表、一个课时的教学设计(复印件加盖单位红章),可不参加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

八、结果查询

申请人可适时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查看个人各个申请时段的状态。申请状态一般有6种,即“网报成功,等待现场确认”、“申请材料不全”、“已现场确认,等待资格审核”、“审核通过未编号”、“审核通过已编号”、和“认定未通过”等。其中,“审核通过未编号”、“审核通过已编号”表示已通过教师资格认定。

九、其他:

一、根据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档案管理的要求,各申请人员必须自备牛皮纸质档案袋一个并贴上统一的封面(见附近一)后将纸质材料装入袋内,接受现场确认。

二、由于网报上传照片和教师资格证书办证照片的对申请人照片的质量和大小有严格的要求,为避免给申报工作增添不必要的麻烦,申请人可到瓮安皇冠影楼(瓮安县北街)照取。

二〇一五年三月二十三日

附件:1.贵州省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档案袋封面

2.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3.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4.贵州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体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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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档案袋封面等》来源于瓮安县人民政府网,最近更新于2015年0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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