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洛川县2014年农村特岗教师招募公告
2014-04-12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教师工作司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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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4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募工作的通知》(陕教师[2014]9号)和《延安市教育局关于2014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募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延市教人[2014]19号)文件精神,根据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拟从高校毕业生中公开招聘特岗教师到我县农村中小学幼儿园任教,现公告如下:

一、拟招聘教师学段、学科设置及人数(60名)

乡镇初中教师10名:数学2名、英语2名、地理2名、美术2名、音乐2名。

乡镇小学教师40名:语文8名、数学8名、英语8名,信息技术6名、音乐4名、体育4名、美术2名。

乡镇幼儿教师10名:学前教育、幼儿教育、艺术教育(音乐、舞蹈、美术)专业或相近专业。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往届本科毕业生或研究生;全日制普通高校2014届师范教育类专科毕业生。

(2)报考语文、数学、英语、地理、体育、信息技术须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往届本科毕业生或研究生;

(3)所学专业与任教学科原则上相同或相近;学前教育在系统中可申报为小学学段艺术,含学前教育、幼儿教育、艺术教育(音乐、美术、舞蹈)专业或相近专业。

(4)具有教师资格证。

(5) 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4年7月1日以后出生)。

三、招聘形式及程序

(一)公布需求。4月10日前,省市在省教育厅门户网站发布信息(招聘计划请关注http://tg.ncss.org.cn/provindex/shanxi/)。

(二)自愿报名。开通网上报名,填报服务志愿,学生可通过特岗计划招聘报名系统进行注册报名http://tg.ncss.org.cn/。时间截止4月20日。

(三)资格审查。4月20日至4月22日,由市教育局对申报志愿情况进行网络资格审查,现场确认时间为4月23日至4月25日,地点为县教育局,报名者现场确认需提供以下相关材料:

(1)本人简历;

(2)毕业证书(应届毕业生可应持高校出具的学历证明和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3)《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5)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原件及复印件;

(6)特岗教师报名表及近期一寸同底证件照3张。

(四)理论考试。5月上旬,笔试命题以公共教育理论与专业知识相结合,考量应聘考生综合实力。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照1:3(薄弱学科可放宽到1:2)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参加面试。

(五)面试。5月中旬,面试主要测试教学设计能力、掌握教学内容能力、教学组织能力、教学效果以及教师的基本素质,按各学科笔试、面试成绩(总成绩出现并列以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由高到低,提出体检人员名单。

(六)体检。体检人员确定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根据体检结果,按照教师资格相关规定,提出拟聘人员名单并公示。

(七)签订合同。5月下旬,县政府与申报本县志愿的特岗教师签订《陕西省2014年农村学校特设岗位教师聘用合同书》(简称《合同书》,一式4份,见附件);同时将聘用人员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报市“特岗计划”办公室审核。

(八)集中培训。 7月底前,由教育局根据拟聘人员名单集中组织岗前培训,主要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政策法规、新课程通识、教材教法等。经培训考核合格者发给培训合格证。不培训或培训不合格不准上岗,并取消特岗教师资格。

(九)上岗任教。8月下旬,特岗教师赴各“特岗计划”实施对口学校上岗任教。

洛川县特岗教师招聘相关工作将在洛川教育网公告,请考生关注。不按时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一切责任自负,请各位考生随时查看。

洛川教育网:http://www.lcjyw.net.cn:9000/luochuan/

四、服务期限和管理

特岗教师服务期限为三年,服务期内安排在所聘乡镇中小学、幼儿园任教。特岗教师在农村乡镇学校任教期间,由县教育局代县政府统一管理,任教学校负责日常管理。县教育局根据人事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规定》和陕西省人事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办法》每学期对特岗教师考核一次,市教育局每年抽查一次,并将考核情况报省教育厅。对违反协议和学校规章制度的特岗教师,要进行严肃处理。对于不遵守合同,致使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受到严重影响等情况,经屡次劝解不改者,一经查实取消其特岗教师身份和教师资格。

五、服务期满后的问题

(一)继续留任。对服务期满愿意继续从事我县农村教育的,县政府应根据空编、空岗和考核情况,及时做好他们的接转和继续留任工作,并做好人事、工资关系等接转工作。

(二)自主择业。对服务期满后不愿继续留在农村工作的特岗教师,由其自主择业。本人找到工作后,其户口档案关系已经转到我县的,办理改派手续;没有转到我县的,办理派遣手续。

六、政策与保障

为了确保“特岗计划”顺利进行,教育、财政、人事、编制部门必须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和相应的措施保障。中央“特岗计划”所需资金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以中央财政为主。特岗教师聘任期间,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其他津贴补贴根据我县同等条件公办教师年收入水平和中央补助水平综合确定。凡特岗教师工资年收入水平高于国家补助标准的,高出部分由县级政府承担。在中央和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尚未拨付到之前,县政府应拿出一定资金,先期解决特岗教师临时性工资的发放,确保他们安心工作。同时要确保所有特岗教师在工资待遇、职称评聘、评优评先、绩效考核等方面与我县公办教师同等对待。

洛川县特岗教师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借章)

2014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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